首批221項事權“下放”自貿區南京片區

2020年07月01日10:07  來源:南京日報
 
原標題:首批221項事權“下放”自貿區南京片區

  第一批273項省級管理事項賦予江蘇自貿區清單公布

  首批221項事權“下放”自貿區南京片區

  南報網訊(融媒體記者 許琴) 6月30日,省政府公布了《關於賦予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一批省級管理事項的決定》,省政府決定賦予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第一批省級管理事項273項。其中,賦予自貿試驗區南京片區221項。

  在賦予的管理事項清單當中,記者看到,這些事項的主管部門涉及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公安廳等多個部門,賦予管理事項涉及方方面面。比如,省教育廳主管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進工作者等各類教師獎勵評選”“教育系統內部審計”等事項賦權給南京片區、蘇州片區。再如,省科學技術廳主管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等都賦權給南京片區、蘇州片區、連雲港片區。由省財政廳主管的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結果核准、金融企業產權登記並確認等事項一並下放給南京片區、蘇州片區、連雲港片區。

  據介紹,為全力打造國內一流、國際公認的自貿試驗區,省委省政府明確,省級能夠下放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全部下放給自貿試驗區。記者採訪中得知,向自貿區下放省級管理權限,這意味著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可以充分運用手中管理權限去構建有效對接的營商環境、治理體系和服務體系。

  決定要求,省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賦予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一批省級管理事項清單,主動與自貿試驗區各片區對接,加強業務指導和工作協調,切實做好賦權銜接工作。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逐個事項制定監管責任書,明確監管措施,明晰各方監管職責和邊界,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要及時處理賦權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賦權部門應在30個工作日內與自貿試驗區完成職權移交工作。同時,自貿試驗區南京片區、蘇州片區、連雲港片區要按照權責一致的要求,依法承擔承接事項的管理職責,主動接受上級部門的指導監督,及時制定權責清單,編制辦事指南,優化服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規范行政審批程序,強化審批和監管聯動,確保權力運行順暢高效。

(責編:張鑫、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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