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南京在校大學生被跨省刑拘 三個月內瘋狂注冊公司數百家

2020年07月02日11:50  來源:江蘇新聞廣播
 
原標題:三個月內瘋狂注冊公司數百家!多名南京在校大學生被跨省刑拘

 

6月18日,南京多所高職院校的9名大學生突然被河南警方跨省帶走,刑事拘留。記者調查發現,2019年5月至8月的短短3個月時間內,涉事學生在有人組織下,前往南京江北新區行政審批局注冊數百家公司,隨后營業執照、公章等公司要件被組織者收走。這些注冊的公司被人從事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涉及金額巨大。(學生均為化名)

多名學生被“跨省”刑拘

校方表示:個人行為與學校無關

2020年6月18號上午,南京交通技師學院16級學生小強家裡突然來了幾名民警,要求小強立即前往南京江北新區山畔派出所錄口供。到19號傍晚,小強仍沒有回家。

涉事學生當天收到的短信

“18號下午小孩跟我說當天回不來了,警方要連夜錄口供,錄完就回來。”小強的家長張女士說,“第二天晚上家裡沒人,我們就報了警,轄區民警就告訴我們,孩子被河南警方帶走了。”

6月21號,河南省新鄉市原陽縣警方(以下簡稱河南警方)向小強父母送達了刑事拘留通知書。

除了小強,當天,南京交通技師學院還有多名在校生被河南警方帶走。“我們學校有4個孩子,其他情況警方都沒跟我們說。我們就通知家長處理這件事情。”小強所在班級班主任告訴記者。

6月30號,記者聯系河南警方了解情況。對方表示,案件正在偵辦,不能透露相關信息。


河南警方送達家長的拘留通知書

實際上,今年4月底,南京交通技師學院學生金某已被河南警方帶走調查。4月30號,學校老師告知部分學生家長,2019年暑期,金某找到多名學生,以1000元至1500元的“報酬”,帶人注冊公司,注冊后就收走公司的營業執照和公章。對此,南京交通技師學院學工處一王姓教師向記者強調,此事與校方無關:“小孩的違法違紀行為是他的個人行為,跟我們學校沒關系。您宣傳報道時,我們學校的名字是不允許提的。”

涉及學生受人利誘指使

大量“辦公司”涉嫌違法犯罪

記者走訪多位學生家長了解到,被刑事拘留的9名學生分別來自南京交通技師學院、南京技師學院、江蘇航運職業技術學院等高職院校。他們大多曾和金某一起,去年暑期前往南京江北新區行政審批局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公司。

江北新區政務服務中心

學生小剛此次沒有接到警方傳喚,留在南京。他告訴記者,有社會勢力滲透進校園,在學校發展“下線”,而金某就是校園內的“領頭人”之一。

“金某是介紹人,介紹我們這群人去的。每人要開6個公司,然后有的人給1000元,有的人給1500元,通過微信轉賬。然后金某又介紹他身邊的人辦公司,然后他身邊認識的人又介紹其他人。”

交通技師學院學生小剛

記者查詢工商登記手續時發現,短短3個月內,同一批學生注冊公司數量近300家,登記時間集中在2019年6到8月,部分學生之間互為股東、法人,企業注冊地址也高度一致,公司類型集中在網絡科技、物流、人力資源等領域。

“領頭人”金某和學生開設公司關系盤根錯節 高度復雜

有學生家長聽說,這些注冊的公司可能存在洗錢或詐騙等違法行為。

登記機關:察覺異常但對方手續齊全

強行注銷公司行政風險較大

南京江北新區行政審批局相關人員告訴記者,去年9月,他們已對情況有所察覺,初步排查出疑似虛假注冊企業近300家。其中一名學生就注冊了32家企業。但依照相關行政法規,在手續齊全的前提下,他們又必須給這些學生辦理企業注冊登記。為此,審批局向新區部分單位發函警示。

警示函部分內容

“實際上我看幾個小孩子我都面熟,都到我們大廳跟我吵過架的。辦的時候我就問他們,究竟是不是本人的意願?你們知不知道你們辦公司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行政審批局經濟事務審批辦工作人員祁愛民表示。“我們覺得應該警惕這個問題,所以寫了情況匯報。這個前提是辦了這麼多虛假登記啊,這是不正常的行為。”

除自己開辦公司外 學生們還互為股東、高管

在金某被警方帶走后,今年5月14號,江北新區行政審批局召集包括小強在內的部分學生及家長、轄區街道、稅務、人民銀行等部門共同開會協調,試圖通過強行注銷企業注冊登記來解決這一問題。

但在股東無法全部到場、缺少公章、營業執照且涉及公司債權債務不明晰的前提下,強行注銷對於多部門都有較大行政風險。直到6月18日小強等學生被刑拘,這些公司企業登記仍未注銷。

“如果涉及公司有債務,注銷的風險會更大。”江北新區中國人民銀行工作人員表示,一旦這些公司存在抵押、借貸等行為,而對公賬戶又被強行注銷,金融管理行政部門將被追責。

律師觀點:出借身份注冊公司風險極大

涉事學生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明事實

對此,江蘇三法律師事務所倪杰律師表示,目前涉事學生和家長能夠努力的首先是注銷相關企業的登記,避免企業存續期間繼續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然后積極配合辦案警方查清事實,找出真正實施犯罪的責任人。

“讓公安機關把事實查清楚,雖然公司實施犯罪了,但是實際上來說,他們這些所謂的法定代表人只是代持股的股東,或者只是名義上的股東,這樣將背后操控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找出來。”


家長告訴記者 部分學生羈押在新鄉市看守所

倪杰表示,身份信息至關重要,必須妥善保管,尤其是出借身份注冊公司更需謹慎。此次事件涉及的在校學生,對自己的法人身份需要承擔的責任沒有清醒的認識,用極小的利益換來了巨大的代價。

“一旦身份信息借用出去,那麼必然你將承擔借用身份信息的不利后果,因為這是你自己處分的。作為企業股東也好,法定代表人也好,要清醒的認識到:公司的違法犯罪涉及到刑事處罰,尤其是涉及到人的刑事處罰時,必然會落到法定代表人身上。”(俞聲揚)

 

(責編:蕭瀟、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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