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晚,鹽城市高速一大隊布置警力在G15沈海高速大豐收費站對夜間酒駕、毒駕、無証駕駛等重點交通違法行動專項整治。
當天晚上10點左右,民警正在對過往的車輛進行檢查時,突然發現一輛由東向西的白色雷克薩斯准備進入收費站上高速,這時該車駕駛員發現前面有民警正在檢查酒駕,便立即向后倒車試圖逃避民警的檢查,被民警當場攔停。
民警和駕駛員說話明顯聞到一股酒味,民警立即要求駕駛員下車接受酒精檢測。

通過檢測,該駕駛員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將駕駛員帶回大隊接受調查。

經民警詢問,該駕駛員姓吳,南通人,吳某說當天上午他開車從南通到大豐見一位女網友,到大豐后吳某發現這位女網友並沒有微信照片上的那麼漂亮,有些失望,於是和女網友吃晚飯時喝了三瓶啤酒。
吳某說平時他滴酒不沾,三瓶啤酒下肚后有點醉意,晚飯后想到第二天還要趕到上海辦事,於是叫代駕把自己送到G15沈海高速大豐收費站。此時,吳某發現自己還是不能開車,又特地在車上休息了一個多小時。
到晚上十點左右,吳某以為自己沒事了,就想僥幸開車上高速,剛開了十幾米就被民警查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吳某飲酒后駕駛非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對吳某處理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証暫扣六個月的處罰。(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