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稱差點就砸到了自己。
近日,南京青奧警務站接到轄區群眾報警,稱樓上有住戶往下扔裝滿水的垃圾袋,已經扔了10多次,其間好幾次差點砸到小區居民,需要民警處理。
民警趕到事發地點后,正在向周圍住戶了解情況,突然一個黑色的水袋從面前砸落,發出巨大聲響。據報案人稱每隔5分鐘,上面就會丟一個水袋下來,樓底下拉起警戒線也沒用,丟落位置又不確定,搞得大家人心惶惶。不久后,一位熱心住戶急匆匆下來找民警,說她剛拍到了拋物者從窗邊扔水袋的照片,可能有幫助。民警根據這張照片鎖定大致樓層,一戶一戶進行排查,最后在28樓找到了拋物者,竟然是個11歲男孩。
據了解,這個小孩獨自一人在家,因為貪玩就把水裝進垃圾袋裡,再從窗邊扔下去。民警隨即聯系男孩家長,一開始家長不以為意,后來民警向其普及了國家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對於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同時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一般不得適用緩刑:多次實施的﹔經勸阻仍繼續實施的﹔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后又實施的﹔在人員密集場所實施的。”
民警指出,男孩已經屬於從重處罰的情形,半天之內扔了不下10次,並且引起了小區其他住戶的投訴,事件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家人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后父子兩人被民警帶到派出所接受批評教育。
民警提醒廣大群眾:高空拋物不是游戲,嚴重者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家長也要管好家裡的“熊孩子”。(國武 陳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