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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常州7月8日電(馬燾燾)7月8日,人民網從常州市金壇區教育局獲悉,因存在違規違紀行為,河濱小學教師袁某某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崗位等級處分,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繳。此前,因該校一女學生跳樓墜亡,袁某某因疑似存在言行不當受到社會關注。
通報顯示,針對家長和網友的反映,經查,河濱小學教師袁某某存在違規違紀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給予袁某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繳。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和第二十條、教育部《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修訂)》、《江蘇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江蘇省教育廳《關於開展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活動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給予袁某某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金壇區教育局表示,將深刻吸取教訓,嚴格落實對教師的教育管理責任,將師德師風建設貫穿於教育全過程,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