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企業社保費減免政策延長實施 預計減征1144億元

2020年07月10日07:14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企業社保費減免政策延長實施

省人社廳7月9日發布消息,該廳與省財政廳、省醫保局、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通過制定實施一系列政策“組合拳”,進一步緩解疫情對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預計全省減征三項社保費1144億元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免征中小微企業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政策執行期限延長到今年年底。6月22日,人社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通知,明確了具體政策安排。我省明確,各類參保單位(機關事業單位除外)的減免政策執行期限均按國家規定的最長期限執行,即將免征中小微企業、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三項社保單位繳費部分的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今年底,將減半征收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保單位繳費部分的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6月底。

對於大型企業等減半征收的參保單位,其在享受減半政策后本年度內繳費仍有困難的,可繼續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預計延長實施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后,我省全年將減征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保費1144億元左右,其中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1072億元左右、失業保險費34億元左右、工傷保險費38億元左右。

社保繳費基數下限仍按去年的3368元執行

按照國家三部委有關今年社保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的確定精神以及省政府關於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意見中明確的社保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的確定原則,根據省統計部門提供的全省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數據,我省明確2020年全省社會保險繳費工資上限正常調整,按19335元執行,繳費工資下限維持不變,仍按去年的3368元執行。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處長朱華解釋說,這樣有助於減輕中小微企業以及低收入參保人群的繳費壓力,有利於參保人員穩定參保、持續繳費。

靈活就業人員可暫緩繳養老保險費

我省明確,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可自願緩繳2020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並可在2021年省公布的繳費基數上下限之間自主選擇合適繳費工資檔次,在這期間免收滯納金。朱華說,收入不穩定的靈活就業人員等參保群體,可以根據經濟狀況和自身承受能力,延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同時自身養老保險權益不受影響。

社保待遇按時足額發放有保障

去年末,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4820億元,失業保險基金結余350億元,工傷保險基金結余161億元,備付能力分別達到23個月、45個月、26個月。今年2月實施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以來,全省共減征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保費561億元,其中企業養老保險費525億元、失業保險費18億元、工傷保險費18億元﹔批准緩繳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保費3.53億元,有力支持了企業復工復產。

朱華介紹,延續實施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對江蘇基金當期收支影響較大,但通過動用各地累計結余、加大省級調劑等措施總體上可以消化,不會影響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按時足額發放。我省已經明確自9月1日起啟動實施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的省級統籌,通過在全省范圍內統一調度基金余缺,合理均衡地區間基金負擔,使得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抵御風險的能力更強,讓各地特別是基金困難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發放更有保障。(黃紅芳)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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