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一市民安置商品房到手18年都辦不到房產証

2020年07月15日15:00  來源: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
 
原標題:18年都辦不到的房產証:2002年到手安置商品房,為何2020年還辦不到証?

  南京市民李先生撥打《新聞360》025-83195110新聞熱線反映,他家1998年拆遷,2002年拿到了安置商品房,隨后他就開始找相關部門辦理房屋的產權証,可現在都2020年了,18年過去,這產權証還是沒有辦下來。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來看記者的調查。

  【2002年到手的安置商品房 為何2020年還辦不到証?】

18年都辦不到的房產証:2002年到手安置商品房,為何2020年還辦不到証?

  在南京市玄武區營苑西村的這套住宅內,李先生非常無奈地說,雖然這套房子是手續齊全的商品房,2002年他就拿到了,可至今產權仍然在開發商名下。拆遷安置協議顯示,1998年,李先生家位於玄武區崗子村61號的房子拆遷,之后被安置到營苑西村10棟307室。為此,2002年6月,李先生還補交了玄武區拆遷辦相關費用50650元,最終拿到房屋鑰匙。

18年都辦不到的房產証:2002年到手安置商品房,為何2020年還辦不到証?

  南京市民李先生說:“拿到這套房子我就開始辦証了,一直辦到今天都沒辦下來。當時答應給辦房產証的人,現在他已經退休了……”

18年都辦不到的房產証:2002年到手安置商品房,為何2020年還辦不到証?

  有明確的拆遷安置協議,李先生又確實是安置對象,房屋產權証為何18年都辦理不下來呢?房產部門表示,李先生的這套房子屬於拆遷安置房,辦理產權証必須走嚴格的流程。南京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中央門分中心工作人員說:“拆遷辦買的開發公司房子來安置你的,拆遷辦先去跟開發公司到中山路市房產局去領証,把房子辦理到拆遷辦名下,拆遷辦拿到房子以后跟你簽拆遷安置協議書,把房子給你,一步一步走。”

  【拆遷辦:不可能辦到產權証 建議去法院起訴】

  李先生說,在拆遷辦和開發公司之間,他已經跑了整整18年,找的人都換了好幾茬了,一直沒有人給他按照這個流程辦理。7月8日上午,記者陪同李先生找到了南京市玄武區拆遷辦,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李先生的這套房子不會有產權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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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玄武區拆遷辦工作人員表示:“這個房子我告訴你,不會有產權証。為什麼你知道嗎,你家以前拆遷的時候,我買的房子,開發商蓋的房子我買過來安置你。我提供我購房的手續,然后你拿著你老房的產權証,拿著你家和我們簽訂的拆遷的補償協議書,你就可以去辦理產權証,當時你辦不下來是因為你老房沒有產權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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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這位工作人員說被拆遷房屋沒有產權証的同時,他自己拿出來的一份材料顯示,原玄武區白馬居委會1998年出具証明,李家的房屋是上世紀70年代向白馬生產隊申請並且上報玄武湖公社批准建造,手續齊備,因為歷史原因一直未能按規定領取產權証。不過這位工作人員又表示,李先生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補償安置方式是產權調換,雖然能証明被拆遷房屋是合法房屋,但如果老房子沒有辦理產權証,新房子自然也就沒有產權証。十幾年來,答應給李先生辦理產權証的人早已不在,他也為李先生辦理產權証的事花了很大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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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玄武區拆遷辦工作人員表示:“幾個單位我都幫你跑了,我都不知道怎麼幫你辦了。這個事情該我管我會管,不該我管我可以不管,但是我現在唯一可以告訴你,不行你就到法院去起訴,就起訴拆遷辦。”

  【開發公司:早已改制 沒有人手幫忙辦証】

18年都辦不到的房產証:2002年到手安置商品房,為何2020年還辦不到証?

  不過拆遷辦拿出的委托建設協議書又顯示,拆遷辦為了安置李先生一家,委托玄武區城鎮建設綜合開發公司,在營苑西村建設復建房兩套,其中一套給了李先生。協議中明確,玄武城建公司負責協助玄武拆遷辦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並提供有關資料。對此,玄武城建公司又會作何解釋呢?7月8日下午,玄武城建公司工作人員以單位無人上班為由,讓李先生第二天一早再來。可第二天上午,李先生又碰了壁。南京市玄武區城鎮建設綜合開發公司工作人員說:“人不在,你下周一過來找人……我們是私營企業,我們2000年就改制了。你要這樣講話我就不接待你,我們是上三天歇兩天。”

18年都辦不到的房產証:2002年到手安置商品房,為何2020年還辦不到証?

  13日上午,李先生再次來到玄武城建公司,輾轉通過多位工作人員,終於見到了處理此事的人。這位工作人員表示,李先生必須再去找一趟拆遷辦,出具一份認可這份拆遷協議書的存在,証明房產給李先生了。

  在李先生的要求下,這位工作人員和玄武區拆遷辦進行了電話溝通。可雖然經過了長時間的電話溝通,13日上午,玄武城建公司最終給李先生的答復仍然是:先去找拆遷辦。南京市民李先生說:“開發公司說是他們沒有人辦,意思叫拆遷辦的人去辦,這邊的房產証可以給拆遷辦的人,叫拆遷辦的人拿著這個証,到區政府把房產証抬頭和我的手續吻合,就等於過戶,他這邊怕跑。”

  【今日銳評:18年!跑沒了相關單位的公信力】

  白紙黑字寫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委托建設協議、房屋情況証明,拆了房子、收了錢,把房屋鑰匙交付就沒了說法。這樣的做事方式,以后還怎麼去處理其他的拆遷項目呢?另外,南京市玄武區城鎮建設綜合開發公司,雖然不再是國有企業,但是你賣出去的房子,為何就不能按照協議認真履行下去呢,這樣的公司又如何在市場中取信於客戶呢?上述兩家單位,為了一紙產權証,會繼續讓李先生再跑多久呢?對此,《新聞360》還將保持關注。

  (報道/周會峰 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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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唐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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