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江蘇省縣(市、區)地表水環境質量排名方案(試行)》(蘇環辦〔2019〕367號),江蘇省生態環境廳近日對《江蘇省考核工作委員會關於印發<江蘇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考核實施方案>》(蘇考發〔2018〕2號)中納入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考核的63個縣(市、區)的地表水環境質量進行排名。
2020年1—6月,63個縣(市、區)中
地表水環境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1—10名)依次是:
江都區、浦口區、六合區、高淳區、如皋市、太倉市、通州區、江寧區、丹徒區、靖江市。
相對較差的后10位(倒1—10名)依次是:
賈汪區、銅山區、漣水縣、泗洪縣、海安市、睢寧縣、邗江區、宜興市、灌雲縣、建湖縣。
地表水環境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快的前10位(1-10名)依次是:
儀征市、靖江市、泗陽縣、姜堰區、金壇區、泰興市、興化市、通州區、武進區、如東縣。
改善幅度相對較慢的后10位(倒1-10名)依次是:
賈汪區、銅山區、東海縣、泗洪縣、東台市、盱眙縣、宜興市、灌雲縣、吳江區、邗江區。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將結合排名情況,進一步加大對上述排名靠后縣(市、區)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力度,確保全省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