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買了重疾險要理賠 太平洋人壽:先解約才能賠付

2020年07月23日07:42  來源:我蘇網
 
原標題:市民買了重疾險,為何保險公司中途要解約?|解憂幫

南京市民馮先生今年年初給孩子購買了一份保險套餐,其中包括分紅險、萬能險以及醫療險。半年后,小孩突然被檢查出患有一種特殊疾病,經醫院治療出院后,馮先生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卻提出,理賠可以,賠完這次之后,雙方必須解約!這是怎麼回事呢?

馮先生家人給小孩購買的,是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推出的人身保險套餐,其中包括:3萬元一年的分紅險,100元一年的萬能險,以及444元一年的樂享百萬醫療保險。保險購買時間是2020年1月1日。5月中旬,馮先生家小孩腦部被查出病變,並在6月份接受了手術治療。

“小孩一生病,我們就把這個事情反映給了太平洋保險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業務員也在6月3日報了案。6月22日我們把出院小結、出院發票,就全部提交給太平洋保險公司的理賠部。”

馮先生說,其實這次看病花費並不多,扣除醫保報銷之后,也就在18000元左右。但在醫生的出院小結上,有一句說明:希望家長帶小孩到質子重離子醫院接受后續治療。這筆費用需要多少錢,還不確定,但是肯定要遠遠超過這次的18000元。對此,保險公司明確提出要提前解約。

“保險公司說你們同意賠付之后解約,那我們立馬賠付。如果你們不接受理賠之后解約,那等同於拒絕接受理賠、拒退保費。”

對於保險公司的做法,馮先生不能接受。“這個醫療保險我購買的是它一年的服務和一年的保障,孩子治病是在六月,那你現在跟我解約了,等於才服務了我半年。”

簽約一年,為何半途解約?保險公司的理由是什麼呢?記者陪同馮先生找到保險公司理賠部。相關負責人解釋,在投保之前,當事人沒有如實告知,小孩此前就有其他疾病。

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理賠部理賠專員說:“未投保前,孩子還有好多病和住院史,他們沒有告知。”

馮先生則稱,孩子之前生的病是支氣管炎,入院分別是接受支氣管炎手術和斜視矯正手術,跟六月份的病不相干,而且他們已經告知業務員了。

馮先生說,在投保之前,保險公司業務員多次邀請他老婆和小孩到郊區游玩,對於小孩斜視的狀況是清楚的,且保險合同上有30天的疾病觀察期,目前也是遠遠超出了這個界限。“你如果在30天之內,你認為不能為我小孩投保,那你是屬於謝絕參保,這個我也能理解。你現在等於把發票都打印過了,這個合同也生效了半年多,你這時候才說這些,我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解釋,雖然小孩這次生的病確實和此前病史完全不一樣,但當事人沒有事先告知既有病史,他們有理由拒絕理賠。雖然馮先生一再強調,事先已經向業務員說明,但是合同上白紙黑字沒有體現,現在無法採信了。

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考慮到馮先生小孩的疾病確實比較突然,此前他們同意在這次理賠之后進行解約,但馮先生認定保險公司涉嫌違規,已經向銀保監會投訴,目前隻能等待相關部門最終的調查結論。

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理賠部業務部經理說:“現在保監會已經介入處理,並委托行業協會接手辦理了,我們也會等待處理結果。”(錢進)

(責編:蕭瀟、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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