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醫療救助市級統籌 救助對象與待遇標准統一

2020年08月01日14:48  來源:南通日報
 
原標題:醫療救助今起實現市級統籌

今日起,我市醫療救助工作將在全市范圍內實現救助范圍、救助標准、經辦管理、定點管理和信息系統的“五統一”,在全省率先完成了醫療救助的市級統籌,以增強對貧困群眾基礎性、兜底性保障,最大限度減輕困難群眾醫療費用負擔。

十類救助對象,多部門對口認定

根據市醫保、財政、民政、衛健委、退役軍人事務等八部門聯合發布的文件,醫療救助的范圍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具有當地戶籍的臨時救助對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20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困境兒童、特困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大重病患者、重點優撫對象等7類重點救助對象,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低收入家庭部分成員及其他應當給予救助的特殊困難人員等3類拓展對象。

“其中,特困職工由總工會負責認定,低收入家庭中持一、二級精神殘疾証患者由殘聯負責,重點優撫對象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由扶貧部門負責,其他對象由民政部門負責。”市醫保局副局長顧忠賢介紹說,目前是扶貧部門於每年年初、其他部門於每月20日前,將醫療救助對象變動情況報給各地的醫保部門,今后將加快數據共享,實現各部門認定對象信息與醫保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強化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解決困難人員政策不知情、就醫報銷難等問題,共同推進醫療救助經辦服務高效便捷。

多種救助方式,全方位保障權益

對相關對象的救助方式是多樣的,包括資助參加居民醫保、照護保險,享受醫療費用救助、照護保險救助、重病慈善醫療援助等,全方位保障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權益。其中,前9類醫療救助對象參加居民基本醫保、照護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補助﹔其他救助對象參保個人繳費部分的補助標准,由各縣(市、區)自行確定。

醫療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門診、住院費用,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及其他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后的個人負擔部分,由政府給予一定比例的救助。其中,重點優撫對象中,1-6級殘疾軍人在享受基本醫保等待遇后,個人自付醫療費用予以全額救助﹔7-10級殘疾軍人未參加工傷保險,舊傷復發,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無力支付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予以全額救助﹔其他重點優撫對象在享受基本醫保等待遇后,個人自付門診醫療費用按照75%給予救助,年度累計救助最高額度為5000元﹔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按照75%給予救助,不設封頂線。其他的醫療救助對象個人自付門診醫療費用按70%給予救助,年度累計救助最高額度為5000元﹔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按70%給予救助,不設封頂線。

如果救助對象需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或終末期腎病透析(含腹膜透析,下同)治療,其門診專項醫療費用和其他門診醫療費用年度累計補助最高額度為50000元,其中其他門診費用年度累計補助最高限額為5000元。如果同一醫療救助對象同時需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和終末期腎病透析治療的,年度累計補助最高額度仍為50000元,不累加計算。

“享受照護保險待遇的建檔立卡低收入戶失能失智人員需要居家照護服務或是輔助器具服務的,個人自付部分予以免除,在機構接受照護服務的,每天補助的標准增加20%。”顧忠賢說,對於照顧這類人員的家庭成員,照護服務公司可以免費培訓,幫助增加收入。

為切實減輕參保人員個人負擔,我市還對住院費用實施“雙控”管理,“劃定了個人自付費用的比例,超過比例部分將由就診醫療機構在費用結算后對患者進行補償。”

“一站式”結算,確保及時救助

“以前救助對象隻有在生活保障領取地就醫,才能享受醫療救助。”顧忠賢說,今后隻要是南通市戶籍的救助對象,在本市范圍內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都可以享受到“一站式”結算服務。

同時,我市還將加快醫保信息化建設,推進補充保險、由政府出資為醫療救助對象購買的商業保險等實現全市范圍內“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確保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顧忠賢也提醒,對於打架斗毆、吸食毒品、交通肇事、工傷事故等行為發生的醫療費用,非定點或者非特約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報支范圍外的其他費用,是不會給予醫療救助的。(何家玉)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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