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蠡園經濟開發區原黨工委書記曹新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2020年08月04日16:06  來源:清廉江蘇
 
原標題:無錫蠡園經濟開發區原黨工委書記曹新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據無錫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無錫市委批准,無錫市紀委監委對無錫蠡園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曹新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曹新華違規收受禮金﹔單獨或伙同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公司出售、購買土地、企業稅收優惠等方面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財物。

曹新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法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曹新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曹新華簡歷:

曹新華,男,漢族,1950年6月出生,江蘇無錫人,大專學歷,1967年7月參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7年7月起,歷任無錫市郊區河埒公社龍山大隊農技員、大隊副主任、農技站站長、公社經營管理辦公室主任、公社管委會副主任、公社經聯會副主任﹔1985年7月起,歷任無錫市郊區河埒鄉副鄉長、副鄉長兼黨委委員﹔1989年10月起,歷任無錫市郊區漁港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漁港鄉黨委書記、鄉長﹔1994年1月,任無錫蠡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發展總公司總經理、漁港鄉黨委書記、鄉長﹔1994年10月,任無錫蠡園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發展總公司總經理、漁港鄉黨委書記、鄉長﹔1999年12月,任江蘇無錫蠡園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2006年6月,任無錫市濱湖區人大協理員﹔2010年9月退休。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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