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匯點訊 江蘇省教育廳7日發布《關於推進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目標至“十四五”期末,建成一批在全國具有比較優勢的五年制高職辦學單位,在學前教育、護理、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等領域建成20個左右具有五年制鮮明特色的示范性專業集群。
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是以初中畢業為起點,融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於一體,實行五年貫通培養的專科層次職業教育,是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江蘇職業教育改革創新的重要成果。《意見》提出,五年制高職主要圍繞本設區市、本縣(市、區)范圍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辦學,專業設置符合專業訓練起始年齡早、培養培訓周期長、地方產業發展急需等基本要求,招生就業以當地為主。明確人才培養規格和培養層次定位,五年制高職主要培養生產一線需求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學校的辦學行為既要立足初中畢業生實際,更要對標全日制高等職業教育的基本要求。
記者了解到,現階段江蘇全省五年制高職總體規模保持相對穩定,比例控制在同期中職招生總規模的30%左右。《意見》要求,調整優化五年制高職辦學主體,除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外,其它各類高等院校不再下設辦學單位舉辦五年制高職教育,現有下設辦學單位原則在3年內逐步停止招生。已舉辦五年制高職教育的獨立設置高職院,原則上在3-5年內,在高中后三年制高職和初中后五年制高職兩者中選擇一種作為主要辦學形式。通過建立辦學單位退出機制和人才培養水平評估調減辦學單位總數,今后3至5年全省調減到100個左右,原則上每個辦學單位年招生規模為600—1000人並以五年制高職為主體,除特殊行業、專業外,年招生規模300人以下的辦學單位逐步撤銷,同一縣(市、區)原則上隻保留一個辦學單位。
江蘇還將制定五年制高職辦學單位准入基本條件,參照《江蘇省新建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實施方案(2018年修訂)》、《高等職業學校建設標准》等基本要求和高職院校生均經費保障等內容制定《江蘇省五年制高職辦學單位設置基本要求》,新增辦學單位必須符合設置要求。實行退出機制,現階段正在辦學的五年制高職的所有辦學單位,一律按照上述設置條件和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等基本要求對照檢查,不符合條件者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將取消五年制高職招生資格。
此外,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加快專業結構調整,引導學校對接本地區支柱產業、特色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更加聚焦學前教育、護理、現代服務業等技術技能訓練周期長、教學內容復合性強、貫通培養優勢明顯的專業,退出一批條件不足、需求不旺、水平較低的專業。與同一區域內三年制高職同質化嚴重的專業,原則上不再新設。同一設區市,五年制高職同一專業布點數,應不超過辦學單位總數的30%。將五年制高職專業群建設納入全省高職專業群建設整體規劃,每所學校重點發展3個左右專業集群,最多不超過5個專業集群。(王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