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啟動土壤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 五成條款涉政府部門履職

2020年08月12日07:15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重點督促政府部門依法履行防治職責

8月10日-11日,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赴泰州進行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實地檢查。這是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省人大常委會啟動土壤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后的首次實地檢查。此次執法檢查將重點督促政府部門依法履行防治職責,推動相關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得到懲處。

土壤污染防治法五成條款涉政府部門履職

“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滯后性、累積性、長期存在性,治理修復起來難度大、周期長、成本高。”省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李小敏在泰州進行執法檢查時說,土地是農產品的生長母體、人類環境的載體、可持續發展的最大支撐體,也是大部分污染物的最終收納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

執法檢查組此次將赴南京、無錫、徐州、泰州和宿遷5市進行實地檢查,同時委托其余8個設區市人大自查,重點檢查法律條款落實、政府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職責、環境違法行為懲處等方面內容。

共99條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中,52條涉及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職責。記者獲悉,本次執法檢查將與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工作相銜接,針對政府法定職責落實情況開展檢查,推動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嚴格履行領導職責、監管職責和工作職責,牢固樹立法律責任意識,依法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江蘇作為工業大省、農業大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啟動較早,遇到矛盾和問題也更早、更多。執法檢查組要求,突出關注農用地的分類管理制度和建設用地的管控修復制度,強調這兩個制度既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也直接關系到國務院“土十條”確定的“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受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兩個目標的如期實現。“要對照法律條文一條一條檢查,重點關注農業用地和建設用地的污染治理情況,督促有關方面加強和改進工作、努力實現既定目標。”執法檢查組有關負責人強調。

特別關注企業搬遷改造騰退后遺留地塊

執法檢查工作會議上,省政府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全省土壤環境質量保持穩定,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總體安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3%、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但總體上看,全省土地開發強度大,單位國土面積工業負荷高,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大,保護土壤、防止土壤污染、推動土壤資源永續利用仍然重要而緊迫。

目前,監測全省土壤環境的“大網”已撒出。省生態環境廳廳長王天琦介紹,我省累計布設監測點位2386個,實現縣(市、區)土壤監測點位全覆蓋,對全省44家重點園區和253家重點企業周邊的土壤和地下水開展監測。“全省101個縣(市、區)已建立疑似污染地塊清單,累計對1225個地塊開展土壤污染調查,將65個地塊列入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通過貫徹實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取得明顯進步。”

全省土壤污染“地圖”也已繪就。2016年12月,我省統籌環保、農業、國土各部門專業技術力量,在全省范圍開展了監測密度最大、污染因子最全的土壤污染狀況普查,基本摸清全省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的影響,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面積達標率達99.3%﹔准確掌握1.6萬家重點行業企業(含遺留地塊)的分布,劃分風險等級,並對1799個地塊採樣調查。

這也為本次執法檢查打下了基礎。結合省情實際,此次檢查將瞄准重點地區、重點行業、敏感區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特別關注一些企業搬遷改造騰退后的遺留地塊,著力發現影響法律實施、損害企業和群眾權益的突出短板和重點問題,努力解決影響農產品和人居環境安全的突出土壤環境問題。

確保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得到懲處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統一部署開展的這次執法檢查,是2018年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2019年開展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的延續。這些檢查分別針對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重大決策部署中的三項重要任務——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三大保衛戰。

對污染土壤行為依法實施嚴懲重罰,提高違法成本,倒逼保護與修復責任落實,是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宗旨之一。今年人代會通過的民法典,還對故意污染環境的責任人作出了懲罰性賠償的規定。但省法院在匯報土壤污染防治法貫徹實施情況時表示,生態環境污染案件尤其是涉土壤污染案件具有流動性、隱蔽性、復雜性等特征,導致環境污染案件審理難度較大,在污染物性質、損害認定等方面難以做出判斷。同時,生態環境訴訟作為新類型訴訟,法律規定還不完備,相關訴訟制度仍有待進一步完善。省檢察院介紹,2019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及土壤污染案件86件142人,起訴涉及土壤污染案件224件711人,提起涉及土壤污染公益訴訟案件58件。

總體而言,目前我省對土壤污染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處罰追責的案例還比較少,影響力也有限。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邢春寧強調,這次執法檢查要結合民法典的宣傳貫徹,重點關注罰則落實情況,督促有關方面嚴格執行法律,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體現法律剛性和保護力度,真正實現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護土壤生態環境。

目前,天津、山西、山東、湖北等省市已頒布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條例。我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已列入今年立法預備項目,目前已形成草案,省政府希望省人大常委會繼續予以關注支持,推動早日出台實施。(陳月飛)

(責編:蕭瀟、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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