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江陰一市民購房繳納8萬團購費卻未開發票 稅務部門現場督辦解決問題

2020年08月12日17:21  來源:交匯點新聞
 
原標題:發票已開!江蘇省稅務局赴江陰督辦8萬元團購費不開發票問題

8月10日,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上線省政風熱線全媒體直播節目。節目中,江陰市的陳女士反映,她在購房時有8萬元是以團購費的形式交給中介公司,但是團購費始終沒法開發票,隻開了一張收據。團購費不開發票合規嗎?8月11日,江蘇省稅務局相關負責人就此事赴江陰督辦。

買房要交8萬“服務中介費” 還沒給開發票

陳女士說,2019年10月,她在江陰市昕悅府購買了一套房子,總價為119萬,購房時銷售人員說其中包含了8萬元的團購費,“在他們(售樓處)那邊叫做‘服務中介費’,如果不交的話這個房子是不賣的。”但是團購費卻不給購房者開發票,隻開了一張收據,收據落款為江陰市億拓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今年8月初,陳女士要求開發商開具發票,開發商讓陳女士找江陰市億拓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開具發票,但是該公司的電話卻一直打不通。“很多戶業主都交了3萬—8萬元不等的團購費,但都沒有發票。”陳女士說,銷售人員讓購房者分兩張卡刷支付購房款,首付用一張卡付款,8萬元團購費用另外一張卡付款,“刷卡的POS機不是同一個,但是是同一個工作人員刷的卡。”

房地產公司:確有此事,還在自查中

針對陳女士反映的情況,江陰市億拓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確實存在客戶交了服務費之后沒有及時收到票據的事情發生,“期間公司財務人員在工作交替的時候,由於疏忽導致了發票沒有及時開給客戶,后面又有所遺忘,導致問題的產生。”目前,票據已經開具出來並郵寄給了陳女士。

對於該公司電話一直打不通的情況,該負責人稱,今年4月份左右,公司的辦公地點發生變化,固定電話沒能及時接上去。“公司承認工作有疏漏的地方存在,接下來會迅速把客戶反映的問題解決掉。”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江陰市億拓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代理銷售昕悅府項目有50多戶,具體涉及到有多少家沒有開具發票,總共金額是多少,公司還在自查當中。並表示,下一步,他們公司將嚴格按照稅務機關要求規范財務制度,在客戶支付購房款后七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

江陰市稅務局:發票已開具並寄出

國家稅務總局江陰市稅務局副局長陸曉東告訴記者,初步了解陳女士反映的情況后,8月10日下午,江陰市稅務局已經與她取得了聯系,了解事情具體情況,收集相關資料,並於當天下午安排屬地直管分局到江陰市億拓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了解情況,宣傳政策,與該公司確認了應該開具發票的事實,並於當天開具了發票,“目前已經將發票郵寄給陳女士,陳女士對此舉表示滿意。”

國家稅務總局江陰市稅務局舉報中心主任卞紀林表示,根據目前掌握的線索,下一步,江陰市稅務局將按照舉報線索工作流程,由相關分局對該公司進行進一步的檢查,根據檢查情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確保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省稅務局:收款方拒不開票可多渠道投訴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四級調研員虞傳揚介紹,從政策管理的角度來講,發票是一個重要的商事憑証,是納稅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依據,也是稅務機關征管的一個手段。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時,收款方應該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消費者可以向收款方要求開具發票。如果其拒不開具發票,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市民可以向稅務機關舉報,稅務機關可責令其改正,並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涉及不開具發票偷逃相關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依規對其進行查處,切實維護納稅人權益。

虞傳揚提醒廣大消費者,收取發票是消費者的權利,消費者應該學會維護自己的權利。如果遇到買貨物收款方拒不給開票的情況,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稅務網站、稅務舉報中心、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舉報投訴。

(責編:耿志超、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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