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通如皋白蒲鎮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電動車駕駛員因為沒有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身受重傷。
事發當天下午1點多,一輛電動車因避讓停在路邊的貨車,開上了機動車道,隨后被后方車輛撞擊,電動車駕駛員被撞到了車底下。
南通如皋市公安局白蒲中心派出所交通管理中隊民警夏冬說:“后方汽車駕駛員相當於走神了,沒有看到這輛電動自行車,汽車碰撞了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倒地后,又撞到停在路邊的一輛貨車。”
63歲的電動車駕駛員沈某頭部外傷,血腫,面部挫傷,目前還在醫院治療。交警表示,沈某沒有佩戴規范的安全頭盔,是其受傷的重要因素。
民警夏冬說:“當時電動自行車駕駛員佩戴是一個安全帽。如果佩戴安全頭盔,頭部的受傷不會這麼嚴重。”
除了受傷的沈某,記者發現,路上還有不少電動車駕乘人員戴的是安全帽。大家對於安全帽和電動車安全頭盔的區別並不清楚。
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法宣科余偉說:“大家可以看一下我手上的一個安全帽,這個安全帽更多的是保護從上而下的安全。而電動自行車安全頭盔是從頭頂到四周對頭部進行一個安全保護,所以用安全帽代替安全頭盔是不安全的。”
(馬旭楠 陳晨 李明洋 南通台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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