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晚上,常州武進天寧交警大隊門口發生事故,一輛車撞上了護欄,正在大隊裡做材料的民警趕來,發現司機吳某身上有酒味。經過酒精呼氣測試,發現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已經達到了31毫克,屬於酒駕。巧的是,吳某是第二次看到執勤民警。
原來,當天吳某開車去吃飯路上發現交警在光華路查酒駕,喝了酒就飯后打車回家。
再次經過時發現交警已經撤崗,於是他回到了停車地,把自己車開回家,而且路線特意選擇繞了一個大圈,沒想到還是撞到“槍口”上了。
武進天寧交警大隊蘭陵中隊指導員唐曉軍說:“吳某開車回家剛好經過關河路,到我交警大隊門口的時候撞了一個護欄。當時我們正在做材料,聽到外面有一聲很大的聲音,到現場一看,發現有輛汽車撞了護欄。”
(元國璋 楊榮 武進台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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