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4人侵犯《流浪地球》等8部電影著作權獲刑

2020年09月26日10:24  來源:荔枝新聞
 
原標題:判了!這4人侵犯《流浪地球》等8部電影著作權

  今天(9月25日)上午,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駐市看守所科技法庭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揚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馬振予、馬青鬆、文勁杰、魯明犯侵犯著作權罪一案,依法當庭作出判決。

  經審理查明,從2016年6月開始,被告人馬振予、馬青鬆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高清技術手段復制盜版電影,制作水印進行技術加密,並組織人員向下線影院銷售,從中牟取利益。2017年初,被告人馬振予、馬青鬆拉攏文勁杰、魯明等人入伙,逐步形成了人數較多、重要成員基本固定的組織。

  2018年9月,被告人文勁杰、魯明分別脫離該組織。被告人文勁杰拉攏他人繼續採用前述手段實施復制發行盜版電影的行為。被告人魯明從文勁杰處獲取盜版影片,招募他人銷售盜版影片,從中牟取利益。2019年春節前,被告人馬振予、馬青鬆、文勁杰等人分別採用前述手段,復制發行《流浪地球》等多部春節檔盜版影片,導致上述影片在互聯網流傳。

  截至2019年2月,馬振予、馬青鬆復制發行盜版影片400余部,非法經營數額共計人民幣777萬余元,馬振予違法所得404萬余元,馬青鬆違法所得55萬余元。文勁杰復制發行盜版影片120余部,非法經營數額186萬余元,違法所得103萬余元。魯明銷售盜版影片,非法經營數額814萬余元,違法所得536萬余元。

  在法庭調查階段,公訴機關宣讀出示了証據,申請偵查人員出庭作証,被告人文勁杰的辯護人提交了証據,控辯雙方進行了質証。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在最后陳述時,4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認真改造。

  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4名被告人犯侵犯著作權罪的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馬振予與馬青鬆、文勁杰、魯明長期共同實施制售盜版影片的犯罪行為,成員固定且分工明確,依法應當認定為犯罪集團,馬振予系首要分子,馬青鬆、文勁杰、魯明系主犯。

  被告人文勁杰伙同他人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系犯罪集團,文勁杰系首要分子。被告人魯明伙同他人共同故意犯罪,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被告人馬振予、馬青鬆、文勁杰、魯明具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悔罪態度較好,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被告人文勁杰自願退出部分贓款,可以酌定從輕處罰。

  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地位、作用和社會危害性,以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馬振予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五百五十萬元﹔判處被告人馬青鬆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六十萬元﹔判處被告人文勁杰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一百二十萬元﹔判處被告人魯明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五百五十萬元。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被告人家屬及各界群眾30余人通過遠程視頻方式旁聽了庭審。

  (來源:江蘇廣電揚州中心站/王澤坤 通訊員/揚法宣 編輯/韓瑜 )

(責編:張妍、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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