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南京71歲的林女士主動找到當地六合警方,說是要上交老伴的遺物,民警一看,竟然是22顆子彈。我國法律規定,個人是不能持有槍支彈藥的,那林女士上交的這些子彈,是哪裡來的呢?
子彈的接收方,南京橫梁派出所的民警告訴記者。當天下午,穿著藍色外套的林女士獨自走進派出所,交給值班民警一個小盒子。這個小盒子裡裝的就是22枚子彈。
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橫梁派出所民警淡皓說:“盒子裡面一共有9顆手槍子彈、13顆步槍子彈。據阿姨說,是她的先生1979年部隊當兵退伍回來,之后和他的軍功章証書放在一起,放在了她家的樓梯道裡面。”
林女士告訴民警,41年前,老伴退伍帶回了一些紀念品。當時,她沒有過問,老伴就將紀念品收了起來。今年夏天,老伴去世,林女士陸續整理遺物時,才發現了這些子彈。
林女士說:“老頭走了,我就不能看老頭的東西,我心裡難受。后來我不忍心就要看看,把它搬回來看看,我一看有子彈。我說也不能隨便處理,一定要送到派出所去。”
警方提醒,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的相關規定,非法攜帶、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輕則處以拘留並罰款,重則會面臨有期徒刑。經過民警的調查,林女士的老伴收藏這些子彈屬於歷史遺留問題。林女士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現這些子彈后便第一時間主動上交,對此,警方可以不予處罰。
(倪娜 劉小慧 六公宣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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