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通報兩起企業人員誣告陷害公職人員案件

2020年10月22日18:41  來源:新華報業網
 
原標題:向誣告者亮劍!無錫市紀委監委實名通報兩起企業人員誣告陷害公職人員案件

  精心“策劃”一系列場景“無中生有”,上網搜索舉報信模板“移花接木”,誣陷干事者,以泄私憤……

  10月22日,無錫市紀委監委通報兩起企業人員誣告陷害公職人員案件,3名誣告者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沉重代價——10月11日,岳惠芳、周曉偉因涉嫌誣告陷害罪,被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10月15日,陸欣因對他人誹謗,被宜興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

  點名道姓公開通報誣告陷害案例,及時有效剎住個別單位個人存在的“想舉報誰就舉報誰,想怎麼舉報就怎麼舉報”的歪風邪氣,釋放出紀檢監察機關為擔當者擔當、為干事者撐腰的強烈信號,形成了激勵黨員干部新擔當新作為的正向氛圍。

  一、蘇州市某園林綠化建設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負責人岳惠芳等誣告陷害無錫某開發區管委會領導人員案

  2017年5月,蘇州市某園林綠化建設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中標無錫某開發區景觀綠化工程項目,工程於2018年5月7日竣工。因工程進度未按時完成,且工程未審計,工程余款支付延后,該公司負責人岳惠芳因此對開發區管委會分管領導產生怨念﹔2020年9月某街道綠化工程項目公開招標,岳惠芳期望中標,但后來得知該工程要從街道改為開發區集中招標,自認為降低了中標概率,於是對分管此項工作的該領導更加怨恨。

  9月15日,岳惠芳偶然聽說該領導近期可能提拔的消息,便與妻子的堂弟周曉偉決定合謀編造舉報信報復該領導。為增加舉報信的可信度,岳惠芳指使周曉偉於2020年9月16日上午,先去岳惠芳經常光顧的南長街某場所門外拍了兩張照片,編造為該領導經常出入的私人會所﹔又去惠山區某學校門外拍了兩張外景,編造為該領導照顧某公司的工程。隨后兩人在該公司辦公大廈505室碰頭,將網上搜索到的舉報信范文作了修改,將其中的被舉報人改為該領導,舉報事項改為某工程項目,加入岳惠芳個人臆造的內容,連同周曉偉所拍照片,一起制作成該領導與工程中標公司有利益關系、出入私人會所、收受巨額賄賂、生活作風混亂等內容的6封匿名舉報信,意圖使該領導受到刑事追究。當晚,周曉偉乘G7022次高鐵去南京,投遞3封舉報信給江蘇省紀委監委﹔隨即乘坐G7069次高鐵回到無錫后,又投遞3封舉報信給無錫市紀委監委。2020年10月11日,岳惠芳、周曉偉因涉嫌誣告陷害罪,被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

  二、宜興市某廣告有限公司負責人陸欣誣告陷害宜興市某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案

  宜興市某廣告有限公司與宜興市某國企下屬子公司有較多廣告、工程業務往來。2019年7月,該國企依據《江蘇省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將有關項目交由企業下屬子公司承接,使該廣告公司業務大幅減少。該廣告公司負責人陸欣因此懷恨在心,將原因歸咎於提出建議的該國企綜合辦某領導。

  2019年11月12日,陸欣在得知該領導可能提拔的消息后非常氣憤,決定捏造事實寫舉報信阻止其提拔。11月14日下午,陸欣在公司辦公室用電腦上網搜索寫舉報信的要素和注意事項,照此編造了該國企下屬子公司某女職員一直跟隨該領導工作的調動而調動、長年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的匿名舉報信。當晚9點多,陸欣在手機上看到該領導公示信息后,決定第二天按照公示地址投遞舉報信。11月15日上班后,陸欣指使公司員工將舉報信寄給宜興市委組織部,惡意干擾干部選拔任用工作。2020年10月15日,陸欣因對他人誹謗,被宜興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

  通報指出,兩起案件都是為了泄私憤,趁干部選拔任用之際,捏造事實、惡意中傷,借檢舉控告之名行誣告陷害之實,嚴重挫傷了黨員干部的積極性,嚴重干擾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極壞,必須依法嚴肅查處。

  看到這裡,細心的讀者肯定會有一個疑問:都是誣告陷害,為啥一個要被追究刑責、一個僅受到行政處罰?

  “瞭望君”採訪了解到,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意圖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岳惠芳、周曉偉故意捏造某領導干部收受巨額賄賂等犯罪事實,並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其行為是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應認定為誣告陷害罪。

  而陸欣捏造某領導個人作風問題,意圖是阻止其提拔,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尚不構成犯罪,應受到行政處罰。

  從這兩起案件的“區別對待”中,我們不難看出,嚴查誣告陷害行為,無錫市紀委監委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紀法為准繩,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的“鐵案”。

  “對誣告陷害行為,堅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擔當作為的黨員干部,堅決愛護呵護、激勵鼓勵、容錯糾錯。”無錫市紀委監委在通報中指出,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對黨員干部進行監督,對違紀違法行為檢舉控告,但每一個公民都應當遵守法律。

  “為受到誣告陷害的干事者撐腰,及時澄清事實,就是要讓勇於擔當作為的干部沒有后顧之憂,大力營造干事創業、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良好環境。”無錫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撰稿 新華日報記者 顧敏

  值班主編 孫巡

  新華日報社全媒體時政新聞部出

(責編:唐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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