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中央廣場:承諾2018年開業 至今未通水電

2020年10月26日11:02  
 

最近,南通海安多位市民向解憂幫反映:當地最大的商業綜合體——海安中央廣場2015年開始對外銷售商鋪,並承諾商場會在2018年底開業。然而,兩年時間過去了,中央廣場仍然沒有開業的跡象,購買了商鋪的市民損失嚴重。記者調查發現,中央廣場背后的問題還有很多。

海安中央廣場位於當地市中心,2015年,開始對外銷售商鋪。

業主劉先生說,當時開發商宣傳中央廣場的位置屬於“海安市中心的中心”。“地理位置非常優越,政府也做了很多宣傳。”劉先生告訴記者。

另一名業主賈先生則表示,開盤時都說歐尚超市會進駐。“我們就是沖著歐尚才買的。我買了120多平米的店鋪,花了320多萬。”

除了歐尚超市,當時開發商還宣稱南京中央商場也會入駐,並預估海安中央廣場的營業額將是南通地區最高。

然而到了2018年5月份交房的時候,購買者們卻發現,海安中央廣場不僅沒通水電,配套設施也沒有到位。

“當時我們也提了意見。”賈先生說,“但是沒用,開發商表示你愛收不收。”

更令購房者們失望的是,海安中央廣場原計劃在2018年年底開業,到期卻沒有兌現﹔銷售時宣稱的歐尚超市、中央商場也沒了蹤影。此后,海安中央廣場多次變更開業時間,但全部落了空。

業主陳女士表示,直到現在,她的店鋪裡也沒有水電,電梯仍然處於停運狀態,“連公共廁所都沒有。”

海安中央廣場均價不低,得房率卻隻有50%。商場遲遲不能兌現承諾開業,購房者們損失慘重。

王女士當年想購買商鋪賺點錢,找親戚朋友籌錢買了一個商鋪。“現在一個月還貸款要兩萬元,我還不起了。貸款銀行把我起訴到了法院,現在我進了征信黑名單。”王女士說。

採訪中記者還了解到,海安中央廣場銷售的600多戶商鋪中,有400多戶採用的是“售后包租”的銷售模式。購房者除了和開發商簽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還跟一家名叫海安鑫優隆的公司簽了一份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協議。

購房者買下商鋪后,隨即包租給海安鑫優隆公司管理,租期十年。選擇售后包租的業主王先生告訴記者,前三年的租金抵扣了一部分房款,從第四年開始,鑫優隆要按季度返還租金收益。

由於售后包租的銷售模式風險較大,容易造成工程爛尾、非法集資等后果,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採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商品房。

而按照委托經營管理協議,海安鑫優隆從明年開始,要向購房者返還租金。如今商場沒有開業,王先生表示,他對鑫優隆承諾的租金“看不到希望”。

購買者們認為,海安中央廣場承諾的開業沒有兌現,涉嫌虛假宣傳﹔同時在銷售、交房時,涉嫌售后包租、違規交付等行為。開發商應為購房者們的損失負責。

10月22日,記者找到了海安中央廣場的項目負責人聶經理。對於購房者們關心的虛假宣傳、售后包租、違規交付等問題,聶經理沒有回應,僅承諾商場將在明年12月24日開業。

對於這一承諾,業主們非常疑惑,他們普遍認為開發商兌現的可能性不大。

對於購房者們反映的問題,主管部門又是什麼態度呢?記者來到海安市行政審批局,查詢了海安中央廣場的竣工備案時間。

行政審批局的工作人員表示,中央廣場的竣工驗收備案是在2018年6月底拿到的,要晚於它的交房時間。

“要是這樣的話,其實他們是不應該交付的呀。”這名工作人員表示。

對此,住建局工作人員卻認為,隻要業主同意簽收,就很難說開發商是違規交付。這名工作人員稱:“你簽字了,就算完成了。不然要你簽字干嘛!”

至於售后包租的問題,這名工作人員表示,和業主們簽包租協議的是第三方公司海安鑫優隆,而非開發商本身,因此無法追究開發商的責任。

“要是開發商強制讓你簽,那是它違規。你們自己簽的,拿到房子后租給別人,怎麼算售后包租。”

面對群眾投訴,勿用“鴕鳥戰術”

開發商有沒有虛假宣傳、違規交付、售后包租的行為,自然應該以有關部門的調查為准。而有關部門的調查,也應該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這麼大的商業綜合體,2015年開始對外銷售,承諾會在2018年底開業。如今,兩年過去了,仍沒有開業跡象,這是多大的資源浪費。

無論是什麼原因,有關部門都應該調查清楚情況,給業主和社會一個說法。對於此事的后續進展,我們也將繼續關注。

(來源: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張清 編輯/高若婷)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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