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聯合印發《江蘇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本專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資助面為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總數的3%、專科在校生總數的3.3%,每生每年5000元。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預科生),資助面約為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預科)在校生總數的20%,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3300元,具體標准可分為2-3檔。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研究生,碩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省屬高校全日制研究生,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碩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碩士研究生6000元、博士研究生13500元。
對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和殘疾學生免學雜費。國家助學金資助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比例蘇南、蘇中、蘇北地區分別按在校生總數的10%、10%、15%確定,具體比例由各地據實確定,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2000元。
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資助比例蘇南、蘇中、蘇北地區分別按在校生總數的6%、8%和10%確定,其中寄宿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統一按25%確定。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小學1000元、初中1250元﹔城鄉低保家庭每生每年小學1500元、初中2000元,具體標准可分為2-3檔。學前教育資助比例蘇南、蘇中、蘇北地區分別按在園幼兒總數的8%、10%、12%確定,資助標准為每人每年1000元。
(王 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