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蘇省公考公告:招錄9536人 11月3日起報名

2020年10月30日13:22  來源:交匯點
 
原標題:最新!2021江蘇省公考公告來了:招錄9536人,11月3日-9日報名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江蘇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21年度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2021年度,全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以下簡稱參照管理)單位將考試錄用9536名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間出生),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2021年應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定向招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的報考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及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者,按照《關於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要求執行﹔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的報考者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8.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還須具備《江蘇省公安機關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司法行政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單位)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還須具備《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職位代碼70-74)、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職位代碼75-79)的報考者,還須具備《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簡章》規定的條件﹔

10.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考錄對象及有關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報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報考時,不受生源地(指應屆畢業生)或者戶籍(指社會人員)限制。如有特殊規定則從其規定。

2.省級機關職位的報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戶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機關職位的報考者,生源地或者戶籍要求按照招錄機關所在地的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執行﹔省屬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單位職位的報考者,生源地或者戶籍要求按《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的規定執行。設區市以下機關(單位)職位的報考者,生源地或者戶籍要求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結合實際確定,並在招考簡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以報考配偶或者父母戶籍所在地(軍人服役部隊駐地)的縣(縣級市、縣管體制區)或者設區市市區(縣管體制區除外)的職位。

4.定向招錄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職位(職位代碼60-69),招錄對象為: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或者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經我省項目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願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省生源“西部計劃”志願者﹔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選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原大學生村官﹔2019年9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証的留學回國人員﹔從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並在當年入伍,且於2019年9月1日至報名前從中國人民解放軍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役的士兵。上述人員中,具有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報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報考者須為江蘇生源。

5.定向招錄殘疾人的職位(職位代碼80-81),招錄對象為:持有殘聯核發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証》,且符合職位要求的殘疾類別、等級的人員。

6.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0-96),招錄對象為:我省設區市以上黨委組織部門選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學生村官﹔經我省項目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願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省生源“西部計劃”志願者﹔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戶籍或者生源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7.定向招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招錄對象為:在本縣(市、區)轄區內的村(社區)工作滿5年、任職2年以上且工作表現優秀的現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和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以及因村(社區)書記(主任)實行“一肩挑”,由原書記(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職級待遇的副書記(副主任)。不含設區市以上黨委組織部門選聘的原大學生村官等人員。工作表現優秀的具體標准由各設區市制定,並在招考簡章中公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2018年1月1日以后辦理過公務員或者參照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備案)手續的人員(含已離職或取消錄用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者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或者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二、報名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錄用計劃、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信息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門戶網站(www.jszzb.gov.cn)、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jshrss.jiangsu.gov.cn)及各設區市黨委組織部門戶網站(見附件2)。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錄的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省級機關職位報名網址: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業務子網——江蘇人事考試網(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

各設區市職位報名網址: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

省以下垂直管理機關職位報名網址:招錄機關所在地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

報名時間: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11日16︰00﹔繳費時間: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12日16︰00。

報考者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照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准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電子証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証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報考者網上提交報名信息48小時后,可在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者通過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后,在繳費截止時間前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完成網上繳費,報名方為有效,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繳費狀態以報名網站顯示為准。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個報考者在全省范圍內隻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並繳費,報名時可就近選擇省內筆試考區。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期間,報考者報考資格未經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20年11月9日16︰00至11月11日16︰00期間,報考者報考資格未經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也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時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証。

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

2.報名結束后,有效報名人數與招錄人數之比小於開考比例的職位,由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程序核減錄用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並完成繳費的人員,可在相關網站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為2020年11月13日9︰00-16︰00。

3.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參加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可與報考職位所在地的人事考試機構聯系,辦理費用減免事宜。

(四)網上打印准考証

報名確認成功的報考者請於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8日24︰00期間,登錄報名時的網站打印准考証。如遇問題,請與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聯系解決(考務咨詢電話見附件2)。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

(一)筆試

1.筆試類別

公共科目筆試實行分類分級考試,考試類別分為A、B、C三類,考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考試范圍見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公布的《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B類職位的報考者,除了要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外,還需參加公安專業科目考試,考試大綱請在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省公安廳網站查詢。

2.時間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20年12月20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公安專業科目考試時間為2020年12月19日,具體安排為:

下午14︰00-16︰00

本次公共科目筆試原則上在各設區市設置考點,公安專業科目考試在南京、無錫、泰州、淮安設置考點。

報考者應當攜帶准考証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者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証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証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

3.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可於2021年1月中旬在報名網站查詢。

(二)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擬錄用人數3︰1的比例,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專業能力測試)人選。其中,公安機關人民警察B類職位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分別佔40%、30%、30%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其他職位報考者的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分別佔50%比例合成。

面試前,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並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的名單等信息在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公布。

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報考者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考錄程序。

在面試階段需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職位,專業能力測試設置情況及相關事項在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公布。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按照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佔50%﹔進行專業能力測試的,原則上筆試成績佔50%、面試成績佔35%、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佔15%。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四、體檢(體能測評)

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並在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公布體檢人選信息。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錄用體檢工作按照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証明,其他社會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証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體能測評在面試前進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與職位擬錄用人數5︰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達不到5︰1比例的職位,按照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體能測評按照《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准(暫行)的通知》執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項目測評次數調整為不超過2次。因體能測評不合格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缺額時,按照與缺額人數2︰1的比例一次性遞補體能測評人選。

五、考察

招錄機關按照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准,根據《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和擬錄用職位的資格條件開展錄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准,重點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錄用。對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考察人選,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對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等系統的有關人選,還要按照規定進行政審。

六、公示、審批和備案

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由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后向社會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機關名稱、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准考証號、工作單位(應屆生填畢業院校)、各科成績、合成總成績、監督舉報電話以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在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人選缺額時,將從該職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一次性遞補,每個職位隻遞補一次。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被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處理。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精神,為保持干部隊伍的相對穩定,我省鄉鎮(街道)新錄用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限內不得報考上級機關。

七、考錄政策咨詢電話及有關信息發布網址

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相關政策要求詳見《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對招錄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技能、証書等資格條件以及基層工作經歷等問題需要咨詢時,報考者可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見附件1。

各設區市考錄政策、網絡報名、考務安排等咨詢電話及考錄信息發布網址見附件2。

如仍有疑問,還可撥打下列咨詢電話:

考錄政策咨詢:(025)83395725、12333

咨詢時間: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13日,每日8:30-12:00、13:30-17:30

考務咨詢電話:(025)83236085

咨詢時間: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並對我省疫情防控有關措施和要求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別提醒: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人事考試機構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者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1.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機關(單位)咨詢電話

2.各設區市政策、考務咨詢電話及考錄信息發布網址 江蘇省公務員局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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