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制定出台完善信用修復機制文件 助失信企業糾錯復活

2020年11月02日07:29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信用修復,助失信企業糾錯復活

我省近日制定出台《關於完善信用修復機制保障信用主體權益的通知》,助失信主體“亡羊補牢”、以“信”立市,讓守信重諾蔚然成風。

獎懲分明,

讓企業主動跳出“黑榜”

日前,揚州市鴻源大酒店正想籌措資金重新裝修門面,卻在辦理貸款手續時“卡了殼兒”。原來,該酒店財務人員在上年度納稅申報時未注意報送期限,連續數月未按時報送財務報表,導致納稅信用等級被降為C級,已不符合有些銀行制定的放貸標准。

一籌莫展之際,當地稅務部門主動上門輔導,及時啟動了納稅信用等級修復流程。8月底,該酒店的納稅信用等級已由C級調整為B級,重新獲得銀行信貸資格。

省信用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很多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市場主體的失信行為是非主觀、非惡意產生的,他們對於糾正失信行為、降低失信帶來的不良影響、改善自身信用狀況具有強烈需求。信用修復為失信主體提供了自我糾錯、改過自新的機會,有懲有獎,才能讓信用的激勵效應最大化。

失信懲戒倒逼企業誠信經營,失信修復機制也給了企業“糾錯復活”的機會。我省早在2016年10月就出台了《江蘇省社會法人信用基礎數據庫信用修復辦法(試行)》,明確了信用修復條件、程序、資料管理等內容,在全國較早地系統性推進市場主體信用修復工作。

為更好適應當前依托互聯網開展“不見面”信用修復的要求,更好協調各行業各領域信用修復工作的開展,《江蘇省完善信用修復機制保障信息主體權益辦法》應運而生。省信用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在文件起草過程中,征求了13個設區市信用管理部門和38個省級部門的意見建議,集思廣益,最終形成條件明確、流程清晰的信用修復“手冊”。

信用修復,

並非簡單的“洗白記錄”

“信用修復不是隨意的‘退出懲戒’,更不是簡單的‘洗白記錄’。”省信用辦有關負責人強調,信用修復,是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的失信整改過程。此次出台的《辦法》中,也進一步明確了信用修復條件和信用修復流程,即失信者要在制度框架內,通過履行相應義務,才能重新獲得社會的“信用牌照”。

糾正失信行為,履行行政處理決定和司法裁判等明確的法定責任和義務,整改情況還需由作出行政處罰的部門認定,這只是信用修復的第一步。完成整改后,信用修復還設置了“公示期”,《辦法》規定,一般失信行為最短公示期為3個月,嚴重失信行為最短公示期為6個月,同時還要提交信用承諾,並同意向社會公開。如果涉及嚴重失信行為,企業必須參加信用修復培訓,並要有相關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

此外,對特定領域的信用修復有特別規定。對於因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強制性產品認証等領域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等一系列情形嚴重的失信主體,《辦法》明確規定不予信用修復。

為提高企業以“信”立市的信用意識,自2019年開始,我省組織各地面向企業開展公益性信用修復培訓,為企業提供培訓學習。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更免費為企業出具公共信用信息查詢報告,鼓勵企業通過整改失信、信用承諾、接受培訓、提交報告、參加公益慈善活動等方式幫助企業重塑自身信用。2020年計劃辦班144個,培訓企業13200家。截至目前,我省已完成信用修復15851件,數量位居全國首位。

打通堵點,

實現修復信息互聯共享

“不少企業反映,在‘信用中國’網站已撤下了失信記錄,但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記錄仍然存在。”江蘇未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場部經理俞心越說,“信用中國”網站可接受企業或委托中介機構申請修復信用,而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隻在接到行政處罰機關的信用變動記錄后才撤銷公示,一般不接受企業或中介機構申請修復。

由於地域、部門界限的原因,信用修復信息“打架”、跨部門溝通難度大的問題時有發生。“政府部門間信用修復數據應做好同步共享,將各部門信用信息匯集到統一平台,做到‘應公開盡公開’。”省信用辦有關負責人表示。

為讓修復信息互聯互通、修復服務一網通辦,《辦法》提出,認定單位應在作出信用修復決定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信用修復決定共享至同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應及時將信用修復信息共享至相關平台和網站,認定單位和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應當建立信用修復檔案,以實現信用修復信息的一體化共享。同時,省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要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設完善信用修復功能,實現信用修復申請受理、審核確認、信息處理等流程線上運行,推動信用修復信息化管理和一體化處置。

針對信用修復信息管理難題,我省正在積極探索跨部門協同聯動信用修復機制。9月,江蘇自貿區南京片區創新推出信用聯合修復制度,對於部分企業非主觀故意發生的輕微失信行為,自貿試驗區南京片區將打通市場監管與稅務部門,通過信息平台共享、建立特定市場主體庫、聯合監管等方式,共同為企業提供信用修復服務,引導失信企業履行法定義務、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截至目前,南京片區16個平台使用部門,共歸集涉企信息4779條,實現了數據共享和互聯互通,為開展信用聯合修復提供數據支撐。 本報記者 沈佳暄

(責編:蕭瀟、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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