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通報洪澤、連雲港、昆山3起“小化工”官商勾結典型案例

2020年11月05日07:14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省紀委監委通報3起“小化工”官商勾結典型案例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開展的違法違規“小化工”百日專項整治行動中,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足主責主業,發現一批“小化工”背后的官商勾結行為,嚴肅處理一批公職人員違紀違法案件。4日,省紀委監委通報3起典型案例。

淮安市洪澤區老子山鎮農經服務站副站長劉義偉在未取得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証的情況下,辦化工“小作坊”,違法生產銷售300多萬元的甘氨酰胺鹽酸鹽和二碳酸二叔丁酯等化工產品。之后,劉義偉又伙同他人通過購買新星醫藥原料有限公司資質方式“借殼”經營,獲取經濟利益100多萬元。今年9月,劉義偉被立案審查調查。

位於灌雲縣的紫燕化學有限公司長期偷排污水,未經審批擅自改變生產工藝擴大產能。東海縣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吳述新在擔任灌雲縣環境保護局臨港產業區分局負責人期間,因違規借用該企業轎車,在環保執法檢查事項上包庇縱容該公司。今年9月,吳述新被立案審查。

昆山市玉山化工有限公司曾因整治被要求搬遷,但該公司時任法人代表浦小洪,利用同時擔任玉山鎮趙厙村黨總支書記職務便利,採取欺騙手段使該公司未搬遷。浦小洪調到昆山高新區任社會事業局教育科科長后,將股份轉給其子,長期縱容該公司在原址違規生產經營,直至今年因無証分裝和非法存儲化學品受到查處。今年9月,浦小洪被立案審查。 (顧 敏)

(責編:蕭瀟、唐璐璐)

江蘇要聞

給領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