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的安全隱患不容小視,11月10日上午,蘇州市吳中區木瀆鎮的樊先生就遭遇了電動自行車“自燃”事故,所幸警方處置及時,避免了人員受傷,也沒有造成其他損失。
當天,樊先生騎著電動自行車在路上行使,途經姑蘇路金楓南路路口時,好心路人提醒他的車子在冒煙。當他下車查看時,車子已經竄起了火苗,約30秒整輛電動自行車已經燃燒了起來,樊先生立即報警求助。
接到報警,吳中公安分局藏書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至現場,發現樊先生的車子已經被大火包圍,由於事發地車流、人流較多,便立即疏散群眾,維持交通秩序,使用滅火器滅火。這時,一輛清掃車正在駛來,環衛工人看到這個情況,主動加入滅火。
民警利用車上的車載水炮對准自燃的電動自行車,很快大火就被扑滅了。短短幾分鐘,電動自行車就被燒得隻剩一個車架子。民警了解到,樊先生這輛電動自行車才買了一個月,不過是二手的。買了以后也沒有進行仔細檢查,幸好當天有好心人提醒,不然真不知道會出什麼意外。
電動車雖然方便了我們的生活,卻也是一個火災隱患。警方在此提醒廣大群眾:
1、電動自行車在充電時,要仔細檢查附近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在起火時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火災。
2、電動自行車的正常使用壽命一般為3年到5年,如果超期使用,電氣線路和電瓶就可能會出現老化、短路等情況,容易引發火災。
3、在日常生活中應對電動自行車的電線、電路進行檢查,防止接觸不良引起接觸點打火,發熱,避免線路老化、磨損而造成短路、串電事故的發生。
(來源:江蘇新聞廣播/王德儉 通訊員/陳曉龍 編輯/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