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匯點訊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等有關規定,近日,省委組織部、省國資委黨委印發了《江蘇省國有企業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事項規程示范文本(試行)》,並向各設區市市委組織部、市國資監管機構以及各省屬企業黨委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國有企業黨委對重大問題進行前置研究討論,是落實“兩個一以貫之”要求、把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統一起來的重要制度安排。制定國有企業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事項規程,有利於發揮國有企業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有利於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有利於鞏固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全省國有企業要充分認識制定《示范文本》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緊迫感、責任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嚴肅的政治態度、飽滿的政治熱情,根據《示范文本》要求,抓緊制定本企業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事項規程。
通知強調,各地、各國有企業要深刻領會中央關於國有企業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的精神,扎實推進前置研究討論事項規程制定工作。要認真把握《示范文本》要求,准確理解《示范文本》內容。全省國有企業要抽調業務骨干、組織專門力量,結合自身實際,參照《示范文本》,研究制定本企業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事項規程,就內容、方式、程序、實施、監督等方面作出明確規范。要注重制度銜接,及時修訂完善公司章程、黨委會會議議事規則、“三重一大”事項決策規則等內部相關管理制度,明晰各治理主體的權責邊界,形成黨委、董事會、經理層充分尊重、彼此信任、相互支撐的良好決策環境。
通知要求,各地、各國有企業要切實加強對前置研究討論事項規程制定工作的督導指導。要加強對國有企業制定前置研究討論重大事項規程的具體指導,充分考慮企業股權結構、經營管理等實際,分層分類、因企制宜,開展前置研究討論重大事項規程制定工作。要適時組建督查組,採取“四不兩直”調研、工作調度等方式開展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要將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事項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作為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之中。各國有企業集團層面和重要子企業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規程制定工作,並按照管理權限報組織部門和國資監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