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學術會議“井噴”需改革科研評價體系

2020年11月20日13:35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原標題:治理學術會議“井噴”需改革科研評價體系

治理年終學術會議“井噴”亂象,必須落實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切實改革經費管理制度。要給科研人員更大的信任度,相信他們能用好經費,從預算管理轉變為經費包干制。通過對不涉及國家秘密的科研經費使用的公開,建立更為科學的經費管理制度,既保障科研人員的科研自主權,又避免科研經費被擠佔、挪用。

距離2020年結束僅剩40余天,最近線上線下學術會議扎堆舉辦。據報道,不少科研“圈裡人”反映,“快到年底了,經費不花就要收走了,學術會議搞起來。”“一周開兩三天會,這一周就廢了。一個月開兩三次會,這一個月就廢了。”專家認為,承載著各種應有和不應有功能的學術會議,讓組織者和參與者不堪其擾,卻又不得不疲於奔命,而會議“井噴”影響著國內整體學術會議的“含金量”。

年終學術會議,尤其是“國際”學術會議井噴,學者到處趕場子,並非今年的新鮮事,而是多年來就一直存在的學術怪象。沒有學術含金量的所謂國際學術會議,既浪費國家的科研經費,又折騰學者的精力。要治理這一學術怪象,必須改革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給科研人員更大的科研經費自主支配權,並建立重視學者本身學術能力與貢獻的學術評價體系。

我國科研經費支出一直存在“缺錢花,花不出,趕緊花,胡亂花”的問題,缺錢花是申請項目后,經費不到位﹔花不出是花錢必須按事先確定的預算進行,在項目立項時沒有列入預算的開支,哪怕在具體科研中必須花,也不能花﹔趕緊花則是必須趕在規定時間(如年底)完成,花不完的錢要上交﹔隨之帶來的就是胡亂花。年終趕在經費必須花完的節點召開學術會議,主要是“趕緊花”和“胡亂花”的表現。

2016年中共中央印發《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要求完善符合人才創新規律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改革完善科研項目招投標制度,提高科研項目立項、評審、驗收科學化水平﹔進一步改革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下放科研項目部分經費預算調整審批權,推行有利於人才創新的經費審計方式。當時科技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科研經費隻要用得合理、規范,課題也驗收了、合格了,剩余的科研經費可以留在本單位繼續用於科研活動。不過在實際執行中,一些地方和有關立項單位擔心科研人員亂用錢,還是要求必須上交沒用完的經費。

熱衷舉辦學術會議,尤其是國際學術會議,還與當前的學術評價體系有關。之前很多科研人員參與學術會議,是為了發表會議論文,現今發表會議論文已不是科研人員的主要追求,而是為了完成“國際”指標。在科研評價體系中,是否有國際合作,是否組織或參加國際會議,是重要的評價指標之一。為完成這樣的指標,一些主要為國內學者參加的學術會議,也要命名為國際學術會議,參加學術會議的外國學者可能隻有幾人,把會議裝點為國際會議的樣子。

這樣的國際學術會議主要是走過場,完成經費支出和考核指標,當然沒什麼學術含金量。對於這樣有名無實的國際會議,主辦者所在高校和科研機構心知肚明,但是卻不願揭穿。這樣的國際學術會議,被校方和科研機構作為國際化政績,國際學術會議越包裝得高大上越受歡迎。

治理年終學術會議“井噴”亂象,必須落實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切實改革經費管理制度。要給科研人員更大的信任度,相信他們能用好經費,從預算管理轉變為經費包干制,並建立科研經費公開制度。通過對不涉及國家秘密的科研經費使用的公開,建立更為科學的經費管理制度,既保障科研人員的科研自主權,又避免科研經費被擠佔、挪用。

學術評價應該關注學者本身的學術能力與貢獻,而非外在指標,把“國際會議”作為一項評價指標,與唯獎項、唯帽子評價一樣,都屬於急功近利、形式主義的評價指標,如此學術評價體系非改革不可。隻有構建真正基於學術本位的學術評價體系,才能剎住熱衷組織參加、過度倚重“國際會議”的不正之風。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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