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住房租賃市場存在的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收費不規范、違規“租金貸”、部分企業開展高風險經營活動等問題,12月12日,南京市房產局、發改委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住房租賃市場監管、規范市場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出台的背景如何?主要內容有哪些?與過去相比有哪些亮點?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馬祚波
主要內容是什麼
《通知》從機構登記和開業、房源發布、合同網簽備案、服務收費、房屋安全、租金收付、行業自律、部門聯合監管等八個方面做出具體規定。
在房源發布方面,記者了解到,《通知》要求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和網絡信息平台不得允許未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未開業報告的住房租賃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發布房源信息﹔二是在經營門店、網站、APP等渠道發布出租房源信息時,應包含房源核驗碼﹔三是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和網絡信息平台,應通過數據接口、房源核驗碼等方式向房產管理部門獲取房源核驗信息,對發布房源的房屋權屬進行核驗。
高風險租賃企業如何監管
記者了解到,對採取“高進低出”(支付房屋權利人的租金高於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長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長於給付房屋權利人租金周期)高風險經營模式,長期以來因缺乏量化指標而存在監管盲區,《通知》中提出了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對支付租金周期超過三個月的租賃機構進行“強監管”。
承租人向住房租賃機構支付租金周期超過三個月的,住房租賃機構應將收取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貸”獲得的資金存入監管賬戶,同時繳納與經營規模匹配的風險保証金﹔承租人向住房租賃機構支付租金周期在三個月以內的,由承租人自主決定租金和押金是否存入監管賬戶管理。
對拒不執行相關規定的,南京市房產部門將會同網信部門暫停其在網絡信息平台發布房源權限,市場監管部門依照《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黑名單管理制度》,將相關主體列入黑名單,並採取懲戒措施。
觀點:新規意在“堵漏”
市場人士介紹,近期國內多地租賃市場監管新規的出台,與“蛋殼公寓”的風波不無關系。今年12月1日,中國住房租賃誠信守約經營企業公會發布一份倡議書,倡議書指出,因“蛋殼公寓”經營受困,令市場產生深度擔憂,首當其沖的是年輕租客的利益受損、無家可歸、背負債務。
上海市房屋管理部門日前表示,已約談企業並要求企業妥善處理矛盾糾紛,同時密切關注公司動態﹔深圳市住建局明確物業不得通過停水電等方式驅趕相關蛋殼租戶。相關人士指出,“蛋殼公寓”事件暴露出的租賃市場監管薄弱、高風險企業防范不到位、租賃資金幾無保障等現狀,已引起包括南京在內的重點城市高度關注,租賃市場新規的頻頻發布意在“堵漏”,維護廣大租客與合法經營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