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風熱線欄目接到舉報,稱揚州市高郵市有一處非法農產品批發市場,存在食品和安全等多處安全隱患。對此政風熱線記者進行了實地調查了解,發現被舉報的農貿批發市場屬於臨時過渡點,目前當地職能部門正動員經營者進行搬遷。
市民舉報:高郵農產品市場問題多多,投訴無門?
舉報人張先生說,位於高郵經濟開發區凌波路上的高郵每天鮮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每天鮮農貿市場)是一個蔬菜配送點,不能作為蔬菜批發市場,但是現在,這個配送點就是作為農產品批發市場在經營,因為配套設備跟不上,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沒有檢測中心,農產品農藥是否殘留無法及時進行檢測,無法保証蔬菜安全食用﹔場地是臨時租用的企業廠房,不符合消防要求,消防設施不齊全,存在消防安全隱患﹔沒有停車場,周圍交通經常擁堵等 。“向相關部門多次舉報,但是問題遲遲沒有得到解決,涉及老百姓每天菜籃子的事情,怎麼就沒人重視呢?是不是非要等出了事情才有人過問?”投訴人張先生一說起這事,氣就不打一處來。
記者調查:高郵每天鮮農貿市場存在多種安全隱患
近日,記者實地來到投訴人反映的每天鮮農貿市場進行了解情況。11月中旬的一天下午,記者看到該市場空無一人,走進市場發現,整個市場由兩個簡陋的廠棚組成,裡面分為若干個區域,一些攤位用黑布遮蓋著,裡面是還沒有賣完的蔬菜。棚內還有十多個小型冷庫,大部分冷庫上面堆滿了物品。張先生介紹,這是農產品批發市場,到了夜間才營業,各個菜場批發商從這裡拿貨,然后到各個農貿市場去銷售,現場記者發現該市場存在多種安全隱患。
按照商務部《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技術規范》相關要求,從事蔬菜、水果交易的批發市場應配備農藥殘留的快速檢測設備和相關輔助設施設備,從事水產品交易的批發市場應配備檢測甲醛、水質的檢測設備,從事畜禽產品交易的批發市場應配備檢測肉內注水含量和獸藥殘留的設備及相關輔助設備。同時還規定,市場不能檢測的項目應委托法定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但是記者現場沒有看到規定所要求的相關檢測設備和檢測工作站。
揚州市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的《揚州市農貿市場管理條例》在食品安全責任和公共安全責任方面也有明確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方面,明確要求農貿市場開辦者建立並落實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查驗食用農產品產地証明或者購貨憑証、合格証明文件,並留存相關復印件不少於六個月﹔對無產地証明或者購貨憑証、合格証明文件的食用農產品,應當進行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檢驗或者檢測合格后方可入場銷售﹔經營動物、動物產品的農貿市場應當符合相關動物防疫條件,依法建立並落實清洗消毒和無害化處理制度,遵守區域隔離、定期休市的相關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農貿市場開辦者、場內經營者建立信用檔案,將有關食品安全等違法信息記入信用檔案﹔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應當增加監督檢查的頻次﹔有關部門對受理的與農貿市場有關的投訴或者舉報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在公共安全方面,《揚州市農貿市場管理條例》規定農貿市場開辦者應按照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保持完好有效﹔定期進行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從業人員通報並在農貿市場內公布。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有關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對於每天鮮農貿市場存在的以上安全隱患,當地職能部門是如何進行監管的呢?高郵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曹鈞介紹,高郵每天鮮農貿市場是一個過渡的臨時農貿市場,幾年前該市場因為存在臟亂差等問題被關閉,后來換了幾個地方,最后才搬到高郵市經濟開發區,2017年8月份,當地多個部門組織開了一個協調會,同意每天鮮農貿市場在開發區廠房內臨時過渡。
“當時開了一個協調會,兩年過渡時間,是一個臨時的市場,我們負責監管,監管什麼呢?就是所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定期開展農產品抽檢,農產品檢測,產品溯源管理體系,這個農貿市場我們也抽檢了。” 曹鈞說,現在是企業化登記,不需要立項,至於這個市場是否符合規劃,則屬於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管轄的范圍。
隨后,記者來到高郵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發區分局了解情況。該局証后管理科張成忠科長介紹,每天鮮目前佔用的地方屬於工業用地,不符合用地規范。“高郵市有會議紀要,臨時過渡,現在馬上搬遷了。肯定不符合規劃。”
張科長告訴記者,他們早已認定該市場屬於違法用地,按規定要處罰,要補交土地出讓金,但是到目前此事無法解決。“不是開發區哪個部門能處理的,高郵市政府對這個事情也是多次進行協調過的,市長書記也是多次介入的”。
存在多種安全隱患,不符合用地規范,對於這個臨時過渡的農貿批發市場存在的問題,何時能徹底解決呢?政風熱線欄目將持續關注。
新華日報·政風熱線 陳厚宇 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