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江蘇正式啟動“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系統”

2020年12月26日13:34  來源:江蘇市場監管
 
原標題:12月30日,江蘇正式啟動“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系統”

為貫徹落實好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病毒防控的決策部署,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監管,結合疫情防控要求,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統一部署,我省自2020年12月30日起將啟用“江蘇省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系統”(以下簡稱“江蘇冷鏈”),以實現對進口冷藏冷凍禽類、畜類、水產品的追溯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我省各進口冷鏈食品進口商、生產經營企業、批發市場、商場超市、生鮮電商和餐飲企業等相關單位(以下簡稱“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均應在“江蘇冷鏈”完成主體用戶注冊,並在追溯系統啟用之日起,使用“江蘇冷鏈”如實填寫進口冷藏冷凍禽類、畜類、水產品來源及流向等追溯數據。“江蘇冷鏈”提供多種登陸方式,可直接使用電腦訪問網頁地址(網址為https://jsll.jszwfw.gov.cn/pc/),也可通過微信或支付寶搜索“江蘇冷鏈”小程序進行手機端操作。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用戶注冊時可下載用戶操作手冊、教學視頻。“江蘇冷鏈”為本省食品生產經營者提供技術支持服務,服務熱線:400-156-2660。

二、“江蘇冷鏈”實行首站賦碼制,經口岸或者其他省份進入我省的進口冷鏈食品,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需通過“江蘇冷鏈”進行首站賦碼,採集包含上一級進口商名稱、原產國、批次、檢驗檢疫、核酸檢測結果及消毒証明等主要信息,由系統按規則生成“物品+主體”的電子追溯碼和出入庫憑証,通過電子追溯碼和出入庫憑証,實現進口冷鏈食品在生產經營者之間的流轉。

三、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應按照“江蘇冷鏈”管理要求,確保上傳數據真實有效、完整准確。對沒有檢驗檢疫單、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証明和“江蘇冷鏈”追溯電子信息的進口冷藏冷凍食品,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做到不採購、不銷售、不使用。

四、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面向消費者進行銷售時,銷售區域需相對獨立並在醒目位置加貼與所售食品對應的“江蘇冷鏈”電子追溯碼。消費者可通過微信、支付寶掃碼查詢產品追溯信息。

五、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應督促指導進口冷鏈食品經營者規范使用“江蘇冷鏈”,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責編:耿志超、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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