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通報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2020年12月28日07:41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省紀委監委通報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2月27日,省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涉及違規收受禮金禮品、發放津補貼、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公款吃喝等問題。

2015年至2019年期間,泰州市教育局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處原處長喬愛寶先后7次在春節前違規收受轄區內學校以拜年為名所送禮品,包括超市購物卡9000元、飛天茅台酒3箱、五糧液酒1箱。今年9月,喬愛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3年7月至2018年12月,揚州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主任劉靖在擔任揚州市體彩中心黨支部書記、主任期間,為規避上級主管部門規范發放津補貼的相關規定,與時任體彩中心副主任宋捷商議決定,套取現金22.7萬元,給中心4名領導干部違規發放津補貼,其中劉靖、宋捷分別領取7.5萬元、4.7萬元。今年7月,劉靖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職,同年11月,宋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5年至2019年,蘇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副支隊長范銘宏在擔任蘇州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所長、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副支隊長等職務期間,先后6次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並收受禮金,其中5次每次收受人民幣1萬元、1次收受美金0.2萬元。范銘宏還存在其它違紀問題。今年9月,范銘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

2013年起,沭陽縣衛生健康局黨委書記、局長劉剛在先后擔任縣計生局局長、衛計委主任、衛健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借用下屬衛計中心主任高某私家車長達7年未支付費用,且車輛的保險、保養、年檢等費用仍由高某承擔,直至組織調查其相關問題時才退還車輛。今年2月,宿遷市組織開展“領導干部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款物問題專項整治”,劉剛對上述情況隱瞞不報。今年11月,劉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2018年6月,無錫經濟開發區太湖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劉卿打電話讓街道下屬企業負責人錢某(另案處理)在酒店安排龍蝦宴用於私人宴請,費用3432元由錢某結賬,並拆分為4張發票在其任職企業公款報銷以逃避監管。今年1月,上級巡察組向劉卿了解此問題時,劉卿未如實說明上述情況。今年8月,劉卿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顧 敏)

(責編:蕭瀟、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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