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月起不良信用用戶將被限制入網

2021年01月06日07:24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不良信用用戶將被限制入網

為從源頭強化打擊治理通訊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廳日前聯合下發《江蘇省涉通訊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用戶管理意見(試行)》,決定自2月1日起,對不良信用通信用戶實施限制管理。

“不良信用通信用戶指使用電話、短信、互聯網等通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或為詐騙分子實施詐騙提供撥打電話、發送短信、互聯網等通信技術手段、工具支持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省公安廳反通訊網絡詐騙中心負責人表示,具體認定時主要包括兩大類,一是被國務院聯席辦、公安部通報的涉通訊網絡詐騙違法犯罪人員、涉案號碼實名登記人員和單位。二是被省聯席辦、省公安廳認定涉通訊網絡新型詐騙違法犯罪人員、號碼實名登記人員和單位。

《意見》明確,一旦被認定為不良信用通信用戶,將被納入不良信用“黑名單”,實施分級管理。其中,對公安機關認定的涉通訊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人員,實施一級限制,限制周期為5年﹔對公安機關認定的通訊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涉案通信工具登記人員,實施二級限制,限制周期為2年。累計兩次及以上被納入不良信用通信用戶的,列入一級管理。

受到分級限制的不良信用通信用戶,限制周期內將被限制停辦通信產品新入網業務。各基礎電信企業、移動通信轉售企業可為每個此類用戶保留一個手機或固定號碼,其他業務一律強制關停,且不得注銷后重新辦理號碼,限制周期期滿后,自動解除名下通信業務辦理限制。限制周期內,各基礎電信企業、移動通信轉售企業仍為此類用戶辦理入網業務的,省通信管理局將依法依規對相關企業進行處罰和追責。對被納入不良信用記錄有疑義的用戶,可向不良信用申報所屬地市公安機關反通訊網絡詐騙中心提出復核。 (記者 方思偉)

(責編:蕭瀟、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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