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台“不良信用通信用戶”懲戒措施 至少2年內不得新辦電話卡

2021年01月08日21:00  來源: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
 
原標題:江蘇出台“不良信用通信用戶”懲戒措施 至少2年內不得新辦電話卡

  為懲戒、治理非法開辦、買賣電話卡的違法犯罪活動,日前,江蘇省公安廳與省通信管理局聯合下發通知,決定自今年2月1日起,對“不良信用通信用戶”實施通信懲戒,暫停他新辦電話卡,並僅能保留一張生活所需的電話卡。

江蘇出台“不良信用通信用戶”懲戒措施 至少2年內不得新辦電話卡

  2020年10月10號,全國"斷卡"行動開始,嚴打為通訊網絡犯罪提供"電話卡、銀行卡"的黑灰產業鏈。根據2019年中國人民銀行出台的相關規定,目前,江蘇省公安廳、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已對首批1991名"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銀行卡的人員"進行了金融懲戒﹔為懲戒另一作案工具"黑電話卡"的提供者,江蘇省公安廳和通信管理局,決定從今年2月1號起,對此類人員進行通信懲戒。

  江蘇省反通訊網絡詐騙中心科長丁杰說:“每一起電信詐騙案件都離不開手機卡,手機卡就是電信詐騙的一大源頭。我們限制的就是用自己的身份辦卡之后去賣給別人,限制的是涉案卡的辦卡人。”

江蘇出台“不良信用通信用戶”懲戒措施 至少2年內不得新辦電話卡

  根據《懲戒意見》的規定,“不良信用通信用戶”是指使用電話、短信、互聯網等通訊技術手段實施詐騙,或者為詐騙分子實施詐騙提供撥打電話、發送短信等技術支持、工具支持的人員和單位。其中,江蘇對涉通訊網絡違法犯罪的人員,實施一級懲戒,5年內不得辦新卡﹔對為相關違法犯罪提供電話卡的實名登記人員和單位,實施二級懲戒,2年內不得辦新卡,如果被二級懲戒后仍不悔改,繼續“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則將被實施一級懲戒,5年內不得辦新卡。另外,所有被懲戒的"不良信用通信用戶"僅能保留一張電話卡,其他電話卡將全部被注銷。

江蘇出台“不良信用通信用戶”懲戒措施 至少2年內不得新辦電話卡

  丁杰說:“2月份我們會公布第一批的懲戒名單。目前我們手機卡的懲戒僅限於通信部門,今后我們要把手機卡的懲戒納入個人信用體系,和人民銀行的信用懲戒挂鉤,可能辦理銀行貸款,乘坐高鐵、飛機都會受到影響。所以一定要重視,不要隨意買賣自己的手機卡。”

  據了解,目前,“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的人員,不少是年輕學生和務工人員。警方提醒,切莫因為貪圖蠅頭小利,成為通訊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的幫凶,否則必將一處失信,步步受限。

  (陳渝娜 陳進 報道)

    (本條新聞版權歸江蘇省廣播電視總台所有,轉載請注明出處)

(責編:耿志超、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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