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區瑞鑫蘭庭小區四個電梯壞了仨 長時間修不好

2021年01月12日17:24  來源:荔枝網
 
原標題:四個電梯壞了仨 上樓下樓要靠爬?

  高層住宅的電梯,是為了方便住戶出行,但電梯出現故障,整棟樓的居民就跟著遭罪。最近,南京市秦淮區一小區市民反映,他們的住宅樓本來有四部電梯,最近壞了三部,長時間沒有修好,給居民的出行帶來不便。

  1月7日上午,記者來到南京市秦淮區瑞鑫蘭庭小區,陶先生告訴記者,這棟樓有四部電梯,自從他住進來以后,電梯隔三差五在維修,最近隻剩一部電梯可以正常使用。

  陶先生稱:“平均一個月修一次,最裡面的電梯大概是在上周壞掉了,現在就剩這一台電梯了。”

  陶先生所說的是瑞鑫蘭庭綜合樓,1到4樓為辦公,有專屬電梯,5到19樓為住宅,開發商當初為住宅區配套了四部電梯,供360戶居民正常出行,如今四部電梯壞了仨,給居民的出行帶來了很多不便。

  南京市秦淮區瑞鑫蘭庭小區業主趙同學說:“電梯每天都很擠,長時間等不到,上學的時候都是爬樓的,從16樓下來,還經常出故障,今天早上阿姨講,她們在10樓,直接滑到1樓。”

  記者現場看到,停運的電梯上2020年6月份就張貼了提示:內容顯示瑞鑫蘭庭綜合樓2號、4號電梯,安裝於2005年,因使用頻率高且使用已經達15年,電梯存在零部件老化問題,為避免事故發生,已做停梯處理。

  既然電梯已經壞了大半年了,物業公司為何遲遲不予處理呢?隨后記者來到南京銀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瑞鑫蘭庭項目部,物業經理表示,第三部電梯是元旦期間才壞掉的,公司已經在訂購零部件,近期就可以進行維修。而2號、4號電梯自從去年4月份壞掉以后,物業就提出了維修,但該方案在業主之間卻產生了分歧。到了去年十月份,大部分業主才統一意見決定更換,由於換電梯要花一大筆費用,所以需要啟用小區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而這一過程需要很長的周期。

  南京銀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瑞鑫蘭庭物業經理沈賢穩表示:“大部分業主不願意修,我們從前期的招投標開始,都是按照政府的正規流程走的,我們也在一步一步推進。而這個綜合樓,簽字也有特殊性,有的人買房子是投資的,聯系業主簽字這個過程還是比較長的。”

  沈經理表示,經過多次入戶,最終才拿到三分之二業主的簽字,12月中旬,公司就把申請維修資金的材料報送到秦淮區房產局。那麼,維修資金為何一直沒有到位?隨后,記者來到秦淮區房產局了解情況,物業科維修資金辦工作人員表示,由於該小區動用了70多萬的維修資金,為防止業主簽字造假,他們又請社區進行了核實把關,所以才拖延了一些時間。

  南京市秦淮區房產局物業科工作人員張菁稱:“小區走的是簽字流程,申請兩部電梯的更換,70多萬的費用,首批資金為三成,有20多萬,后期經過驗收和審計后,尾款才會到位。 目前,所有的材料都符合要求了,我們要報到市裡,正在走下面的程序,就等著錢撥到賬上。”

  經過記者協調,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將加快審批流程,一周內首批維修資金就將劃撥到位。近期,小區的兩部電梯就可以進行更換。

  點評:《民法典》降低維修資金使用門檻

  大家看到了,2021年1月1日前,要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可真不容易!剛才那個小區走程序走了三個多月,這筆錢才差不多快能使用。以前《物權法》這麼規定的,必須經專有部分佔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可以籌集和使用維修基金。剛才說了這個門檻相當高!自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民法典》的第二百八十一條有了這樣的規定: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現在,像這種高層電梯壞了,居民們天天爬樓實在太辛苦,等著業主開會表決時間又太長,這個時候,就可以依法直接申請使用維修基金了。可以說,民法典維修基金的規則修改,既保障了大部分業主的權益又滿足了現實的需求,既科學又合理。想了解更多關於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到底該怎麼用,歡迎大家關注本周三周四17點55播出的《明理說法》特別節目《劇說民法典》,有專家會為您詳細解讀。

  更多精彩內容,請關注今晚18:20江蘇城市頻道播出的《零距離》欄目,有線電視南京地區27頻道。

  (來源:《零距離》記者/吳傳勇 編輯/趙夢琰)

(責編:唐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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