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興化市的多位網友向解憂幫反映稱,他們所在的企業從今年1月4日開始,就要求待崗員工去“上班”,這個“上班”的內容就是在食堂裡坐著,而且一坐8個小時,不能離開食堂。這葫蘆裡到底賣的什麼藥?
企業停產卻要求待崗員工每天在食堂坐著
1月11日,記者來到了位於興化市大垛鎮的新煜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門衛工作人員表示,公司經營困難,並以領導不在為由拒絕了記者的探訪。從一名員工實時拍攝的視頻來看,有十幾位員工坐在食堂內。
員工張先生說,負責人要求他們每天都在食堂裡待著,不允許在非食堂區域進行活動。“就坐在那邊沒事情做,要不就玩手機、聊天、打瞌睡。一天8小時就坐在食堂裡面”。
據了解,該企業主要生產金屬包裝材料。去年9月30日,企業向員工發布了關於暫停營業及員工停工待崗的通知,停工待崗人員社保正常繳納,並發放最低工資標准的80%。
據介紹,待崗期間,員工們雖然到手工資隻有1100多元,但大家還能打些零工補貼家用。可是后來,公司於2020年12月30日讓員工簽訂一份員工自動離職協議,另一名員工趙先生說:“簽協議的人可獲得最低工資標准80%的補貼,不簽的人,就要返廠工作,工作內容就是:在食堂待著。明顯就是在逼迫員工辭職”。
據員工們介紹,他們每天到食堂裡坐著,月工資到手隻有1400多元,再這樣下去,會給家庭帶來很大的經濟壓力。
企業回應:這是公司內部的事情
對此,記者聯系了該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李瑋。他表示,公司目前確實處於困難期,整個工廠也處於停產的狀態。至於為什麼讓員工在食堂待著,李瑋表示,這是公司內部的事情,員工可另謀出路。
李瑋說:“現在不生產肯定也沒啥事,又不是說不發工資,這有什麼問題嗎?”記者提出“此舉是在耽誤員工的時間”時,李瑋回應道:“我做企業的我叫員工過來上班,我耽誤誰了?”
最終,李瑋表示,工廠將於3月1日恢復生產,到時,將給員工安排工作。
據了解,此前,興化市大垛鎮勞動服務所和興化市勞動監察大隊都已介入處理此事,並於1月4日督促企業發放了部分拖欠工資。
勞動監察部門及律師:不違法但欠妥
對於企業讓員工在食堂坐著的行為是否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興化市勞動監察大隊副大隊長陳興龍表示:10-12月份待崗是在家裡,現在是用人單位安排在公司內待崗,而且用人單位也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發放工資、繳納社會保險,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對於用人單位的這種行為不合理,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來裁決。
對此,北京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賽認為,從我國的《勞動法》來看,員工在家待崗還是在公司待崗的確沒有具體的規定,並沒有直接性的規定認為這種行為是違法。有的企業認為,要求勞動者到公司屬於企業管控范圍,是遵守勞動紀律的表現。但企業的這種做法是欠妥的,有逼迫員工離職的嫌疑。
就此事,興化市大垛鎮司法所也表態,該公司的員工們如有法律援助的需求,他們將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及律師支持。
(來源:江蘇新聞廣播/梁振華 編輯/梁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