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南京2月1日電(馬燾燾)2020年以來,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江蘇省部署開展環評文件技術復核工作,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及各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的復核結果正陸續發布。2月1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鹽城5縣區環評文件編制質量問題的典型案例,對涉事公司通報批評,對涉事人員記失信分。
案例一:
由河南金環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編寫的江蘇坤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700噸高新濾材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存在如下質量問題:VOCs採用單一光催化氧化治理設施不符合相關規定,根據《關於印發〈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9〕53號)要求,低溫等離子、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技術,治污效果差,主要適用於惡臭異味等治理。根據導則要求,各類措施的有效性判定應以同類或相同措施的實際運行效果為依據,沒有實際運行經驗的,可提供工程化實驗數據,報告未按照要求論証,VOCs去除效率90%的依據不充分。鹽城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通報,對河南金環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1057991504639)及報告表編制人員趙朝暉作出通報批評,並分別失信記分5分,對審批部門鹽城市阜寧生態環境局予以通報。
案例二:
由南京碩連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寫的華南綠源(江蘇)工業固廢處理有限公司《一般固廢的收集及轉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存在如下質量問題:工程分析中交代了“項目在打包的過程中產生打包粉塵”,但大氣污染物影響分析時描述項目無廢氣產生,存在前后描述不一情況。該報告表未對粉塵廢氣進行源強核算,也未按《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 2.2-2018)要求進行大氣環境影響評價。鹽城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通報,對南京碩連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111MA1PYH4P3J)及報告表編制人員曹紅斌作出通報批評,並分別失信記分5分,對審批部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予以通報。
案例三:
由湖南大自然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寫的濱海榮騰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產2萬噸鋼絲繩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存在如下質量問題:未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 2.2-2018)要求確定大氣評價等級。鹽城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通報,對湖南大自然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1000338438050H)及報告表編制人員李佔峰作出通報批評,並分別失信記分5分,對審批部門鹽城市濱海生態環境局予以通報。
案例四:
由福建新嶗應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寫的鹽城康順模具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塑料制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存在如下質量問題:項目大氣評價等級為二級,未對特征污染物非甲烷總烴進行現狀監測,未按照要求進行所在區域達標判定。鹽城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通報,對福建新嶗應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302MA337MR80A)及報告表編制人員周太利作出通報批評,並分別失信記分5分,對審批部門鹽城市亭湖生態環境局予以通報。
案例五:
由江蘇新清源環保有限公司編寫的《響水宏鼎建材有限公司石子、鎳鐵合金冶煉爐渣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報送過程中存在如下問題:①未如實報送審批部門相關材料,編制單位未通過信用平台提交該報告表的基本情況。②在報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時出具了造假的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情況表,以欺騙手段取得該項目批復。鹽城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通報,對江蘇新清源環保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1300779665558X)作出通報批評,並失信合計記分14分,對審批部門鹽城市響水生態環境局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