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查處食品安全違法案件超1.7萬件

2021年02月03日07:39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重拳出擊,守護“舌尖上的安全”

2月2日,省市場監管局通報全省市場監管領域食品安全執法情況,並發布2020年食品安全執法“十大典型案例”。2020年,全系統共查處食品安全違法案件1.71萬件、案值1.89億元,罰沒金額1.7億元,有力守護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一年來,我省重拳出擊,切實加強食品大要案件查辦。目前,江蘇已有省局挂牌督辦案件35件、總局挂牌督辦案件5件,大要案件累計案值逾2億元。”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吳永才介紹,在加強大案要案查辦的同時,我省全力打擊事關疫情防控的食品領域違法行為,查辦野生動物違規交易行為案件24件,進口冷鏈食品違法案件197件﹔全面部署禁售長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迅速斬斷銷售產業鏈,有效實現不買、不食、不捕、不售的“四不效果”,查辦案件352件。

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主要涉及有毒有害食品、假冒食品、過期食品、走私食品等方面。與往年相比,走私凍品、非法添加仍然是食品安全違法的重點區域,但案例也呈現出一些新特點。通過網絡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此類案例在十大案例中佔了兩席。

壓片糖果是一種保健食品。去年,受害人劉某在拼多多上購買久攻牌人參蛹虫草壓片糖果,口服后身體不適,經檢驗,該產品中含有非法添加的西藥成分西地那非,用來提升保健效果。揚州市場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歷時三個多月,行程數萬公裡,一舉搗毀橫跨粵豫皖三省的產供銷一條龍的造假產業鏈。

泰州市“12·30”張某祥等人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罌粟花粉)案是國內查辦的首例罌粟花粉案件。甘肅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指使蜂農從特種藥材農場非法收集罌粟花粉原料,並委托山丹縣某食品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生產成罌粟花粉產品,銷售到泰州,由泰州多家公司向游客進行銷售。

“這裡面有很多產品定性都是第一次做,比如,罌粟花粉本身可用於制藥等其他特殊用途,但一些保健品、食品裡添加罌粟花粉應如何定性?”從事食品藥品稽查近20年的周書進說,“當時我們邀請了很多專家,做風險和產品的相關研判,定為有毒有害之后才移交給相關部門。”

春節前后,農村成為假貨、山寨食品的主要銷售集散地,農村食品安全備受關注。“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執法行動是未來一年的食品執法工作主線。”省市場監管局二級巡視員陳柯介紹,他們將主動出擊,強化案件查辦,對涉案食品加強源頭追溯,對生產、銷售等環節的違法行為進行全鏈條打擊。此外,將推進執法抽檢,暢通舉報渠道,加強部門協作,形成打擊合力。春節即將來臨,全省市場監管部門會一如既往地守好食品安全底線。

相關鏈接

2020年度食品安全執法十大典型案例

泰州市“12·30”張某祥等人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罌粟花粉)案

鹽城市“3·25”特大銷售走私凍品案

泰州市靖江系列走私凍品案

鎮江市“3·20”某冷飲經營部銷售假冒“伊利”冷飲案

揚州市楊某等人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壓片糖果)案

南京市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啤酒生產活動案

南通市通州區某釀造有限公司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案

徐州市豐縣“2020·8·22”董某某銷售不符合安全標准的食品案

揚州市“1·19”孫某生產銷售假冒牛肉案

南京市肖某無証生產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防彈咖啡和草莓多種維生素泡騰片案

(許海燕 洪 葉)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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