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奇特”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一張寫明借款6.5萬元的借條上的字跡竟然消失了!據分析,該案被告使用“消字筆”書寫借條,坑了自己的老同學。
記者調查發現,這種“消字筆”在各大電商購物平台均可以買到,實測發現字跡確實可以完全消失。
此前,在全國范圍內已有多起“消字借條”詐騙案件有了判決結果,有被告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記者了解到,因李某的行為已涉嫌詐騙犯罪,秦淮法院已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老同學寫下的借條文字消失
涉嫌詐騙犯罪移交警方
2019年12月,34歲的南京女子李某找到老同學陸某,說自己要做生意需要錢,向陸某借了65000元,並承諾於2020年1月還款並支付利息。
李某在一張從筆記本撕下的紙頁上寫下借條,寫明了借款的項目和具體金額。讓陸某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一段時間后,這張借條上的文字竟消失了!
因對方拒不支付利息也沒有按照約定歸還本金,陸某將原告訴至秦淮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對方返還所借款項。
萬幸的是,陸某在拿到借條后很快拍了一張照片,他將這張照片作為証據提交給法庭。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看到,這張照片中的借條上字跡清晰,上面可以看到借款的金額、約定的利息及還款時間等信息。然而這張借條原件現在卻空空蕩蕩,沒有字跡,仔細辨認能依稀看見紙張上留下的一些凹痕。
借條上的字跡消失了
秦淮法院法官助理劉茂梁告訴記者,因為李某一直處於“失聯”狀態,法院對開庭通知進行了公告送達,在開庭當天李某沒有出現在法庭上。本案承辦法官李娜還告訴記者,除了這筆65000元的借款,陸某稱對方還以自己的名義在多家銀行貸款,累計金額超過10萬元,李某在這張借條上用模糊的語言對此進行了記錄。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僅憑一張沒有字跡的借條,且沒有經過鑒定的話,要求歸還借款很難獲得法院的支持。”李娜表示,好在陸某在拿到借條后拍下這張照片,同時通過銀行轉賬將錢轉給對方留下了記錄,為這筆借款留下了佐証。
法官分析,李某很可能是故意使用“消字筆”書寫借條,她的行為已涉嫌詐騙犯罪。李娜和劉茂梁均表示,據他們所知,秦淮法院還是第一次接到這樣的案件。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了解到,因寫“消字借條”的李某的行為已涉嫌詐騙犯罪,秦淮法院已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多名寫“消字借條”者以詐騙罪入刑
有人獲刑十年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在全國范圍內已有多起當事人使用“消字筆”書寫借條企圖逃避債務,最終以詐騙罪入刑的案件。
2020年4月,陝西省富縣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家住延安市富縣的石某曾因吸食毒品於2011年被縣緝毒大隊行政拘留15天,2015年11月,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富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2019年9月,已經31歲的石某經人介紹與宋某相識,后快速發展為情侶。本應好好過日子的石某,卻動起了歪腦筋。
二人相處期間,石某向宋某借錢購買蘋果手機,之后又謊稱買車需借款2萬元。宋某同意了,但要求石某出具一張借條,連同購買蘋果手機費用及分期利息,金額一共31000元。當天,石某用在網上購買的“練字消失筆”,打下一張31000元的借條,並按了三個指印,宋某用微信轉賬給石某2萬元。
2019年10月,宋某驚訝地發現借條上的字跡消失了,隻剩下三個紅色的手指印。宋某立即向石某索要借款,哪知對方拒不承認借過這筆錢,還將她從微信好友中刪除,並以知道她的個人隱私相威脅,逼迫其放棄索要借款。之后,石某將蘋果手機以5000元出售,除了將其中1500元轉給宋某,剩余的錢款均被他使用揮霍。2019年12月,宋某因涉嫌犯詐騙罪被富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富縣法院審理該案認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人民幣262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最終,富縣法院判處石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責令石某向被害人退賠詐騙贓款26200元。
而在2017年6月安徽省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上訴案件中,李某多次從於某處借款本息共計110萬元,為便於計算利息,李某從於某處收回之前的全部借條,重新出具了一份110萬元的借條。兩天后,於某發現這張110萬元借條上的字跡消失了,於是要求李某重新出具借條,但遭到拒絕,並辯稱借款已全部償還。
亳州中院二審認為,李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出具能自動消褪字跡的借條,騙取已出具的真實借條,意圖消滅自己債務即被害人債權,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且屬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情形。最終,亳州中院作出終審判決,判處李覺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這也是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搜索裁判文書網發現的判處刑期較長的一起“消字借條”詐騙案件。
記者測試字跡完全消失
網店有人問寫欠條能否不還錢?
多起相關案件的判決書顯示,被告人購買“消字筆”“魔術筆”的渠道是通過網店,那麼在電商平台上這類物品的銷售情況如何呢?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看到,這種特殊的筆在淘寶、京東等多家大型電商平台均有銷售。在某電商平台搜索“消字筆”,記者看到共有52頁結果,瀏覽前10頁,發現其中多數為相關結果﹔搜索“魔術筆 褪色”,共有19頁結果,這些“消字筆”“魔術筆”外觀不同,但大多數與正常文具筆無異。大多數產品以購買多支筆芯贈送筆管的形式銷售,在商品介紹中突出了練字作用,強調可以讓字帖重復使用並配上大幅圖片,大多數介紹中給出的字跡消失時間從5分鐘到1個小時不等。
商品介紹中突出了練字作用
而對於筆跡消失的原因,在各種“消字筆”的商品頁面都沒有給出介紹。
記者下單購買了其中一款月銷量超過1000件的“消字筆”,16支筆芯加2支筆殼的價格僅為8.8元。收到快遞后,紫牛新聞記者看到這種筆芯與通常使用的“中性筆”非常相似,寫字手感也基本相同。
記者買到的這種“消字筆”
記者對購買的這種消字筆進行了測試。在打印紙上寫下“字跡消失”四個字后,每隔半小時進行一次觀察。半個小時后,經對比可看出紙上筆跡的深淺已發生了變化﹔1個小時后,字跡褪色已較為明顯﹔2個小時后,字跡上已有少數部分的顏色基本消失﹔3個小時候后,大約一半筆畫的顏色已基本消失,隻有“點”這一筆畫和其他筆畫收尾處的顏色還比較明顯﹔5個小時后,字跡顏色基本褪盡﹔又過了幾個小時,紙上的字跡顏色已完全消失。
記者測試,字跡逐漸消失
不過,這種“消字筆”的褪色速度似乎並不穩定,記者用另一隻筆芯進行測試,褪色速度要更快一些。從購物評價上看,不同買家使用的效果也不盡相同。
一位店家告訴記者,這種筆寫在不同的紙質上的字跡消失時間會有差異,褪色速度還會因環境溫度、書寫力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另外,在空氣濕潤的情況下,字跡褪色也會更快一些。
此外,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還注意到,在一款銷量較高的“消字筆”的提問版塊中,有人問“用這個筆寫欠條可以不還嗎?”對於這個問題,有已購買者回答“可以,隻要你想不還就不還”,也有人回答“別總想著佔便宜”。
律師認為商家無風險提示義務
書寫借條將承擔法律責任
那麼,“消字筆”寫下的筆跡為什麼會逐漸褪色直至消失?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詢問了幾家網店,多數店家並沒有給出答案,而是作出了“因為這是消字筆芯”“這種筆就是褪色的”之類無用的回答。隻有一名店家表示,這種筆“裡面不是普通的墨水,這種墨水裡的‘生色團’會被空氣中的氧氣氧化而破壞,所以一段時間后字跡會消失。”
記者進一步查詢得知,普通筆在墨水中含有一種化學性質穩定的顯色素,能讓字跡長久保存,顯色物質越濃,字跡也就越清晰。
而“消字筆”墨水使用的是一種不穩定的化學物質作為顯色素,容易被氧化,生成沒有顏色的另一種化學物質,因此字跡也就消失了。
既然“消字筆”會產生出“消字借條”這樣的犯罪行為,那麼,電商平台是否應該對其進行限制呢?
江蘇億誠律師事務所的徐旭東律師告訴記者,“任何商品的創新都可能在造福大眾的同時,帶來犯罪手段的更新,但商品的新功能本身並無過錯,一般也不會被法律所限制或禁止。”
他表示,“消字筆”這種看似神奇的功能,隻不過是這種筆作為商品的創新性功能,和諸如有的筆寫字能發出香味一樣。這種筆本身並非國家法律管制類商品,對於其生產、流通、使用均無特殊限制。
徐旭東稱,也正是由於這一原因,從法律層面說,“消字筆”的經營者並無風險提示義務,電商平台也無警示風險的責任。即便有人利用“消字筆”進行犯罪,該筆的生產商和銷售者也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他同時提醒,如果用這種筆目的是使借條的証明力消失,那麼使用者的行為可以認定為詐騙,將承擔法律責任。
劉茂梁也表示,如果明知這種筆的功能,還利用其出具借條,讓字跡故意消失,其實是有非法佔有財產的目的,涉嫌構成詐騙。
據介紹,雖然使用“消字筆”書寫字跡會消失,但仍會留下筆尖壓痕、墨水成分等,通過技術手段仍能對書寫痕跡進行鑒定,成為法庭上的証據。
劉茂梁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這起案件也提醒大家,出借錢款時,在要求對方按照規范書寫借條的同時,也要注意使用的筆和紙本身是否有問題,最好自行准備。同時,避免直接交給對方現金,應通過轉賬、匯款等方式留下憑証。此外,及時對借條復印、拍照,遇到特殊情況也有可能起到作用。
紫牛新聞記者︱萬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