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使用特斯拉“智能召喚”取車時撞車損失近2萬 責任誰擔?

2021年03月05日08:18  來源:揚子晚報
 
原標題:特斯拉“智能召喚”不智能?

近日,南京消費者肖先生(化名)聯系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反映自己遇到的困惑。他用特斯拉Model3的“智能召喚”功能取車時,與相鄰車輛發生碰擦,損失近2萬元。“自動駕駛”時發生事故,責任算誰的?5G時代,“自動駕駛”“智能召喚”這類高科技在場景應用中出現問題后可能會引發哪些新話題?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進行了調查採訪。 實習生 曹宇昂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馬燕 沈春寧

事件回放

買特斯拉Model3一個多月

首次使用“智能召喚”就出事

2021年1月7日,肖先生花費約26萬元,在南京德基購買了一輛白色的特斯拉Model3,並獲贈價值3.2萬元的EAP(增強版自動輔助駕駛)功能。該功能有10天的試用期限。

據特斯拉官網,“智能召喚”意味著“在合適的場景下,停在車位的車輛會響應您的召喚,駛出車位並前往您所在的位置”。

對“智能召喚”功能,肖先生很好奇,並在試用期快到期前的2月20日首次使用。他告訴揚子晚報記者,當時車子停在棲霞區的一個戶外露天停車場。他站在距離車約20米的地方,手一直按著手機APP上的操作鍵,隻見車輛自動來回打了十幾次方向盤,最后一把拐彎出車位時,撞到了停在旁邊的紅色馬自達。

這次事故造成雙方損失近2萬元。特斯拉拒絕承擔事故責任,給出的工單上結論是“智能召喚並無相關故障”,告知車主自行走保險解決。而肖先生認為,Model3在監測到車身周圍有車輛時仍出現碰撞事故,應是車輛自身存在安全質量缺陷。特斯拉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記者調查

“智能召喚”僅在自家宅院使用?

網友吐槽:那得有操場那麼大

如果“智能召喚”無相關故障,為何會撞到相鄰車輛?肖先生說,特斯拉並未直接解釋,而是表示該功能目前是測試功能,使用時有警告。

是什麼樣的警告呢?肖先生提供的資料顯示,當駕駛員首次啟用該功能時,車輛中控屏幕上會彈出一個標題為《召喚(Beta)》的對話框,必須要閱讀並點擊“是”,才可使用該功能。對話框的內容包括:召喚和智能召喚功能當前處於Beta(測試)版﹔車輛可能無法檢測到某些障礙物﹔使用該功能時,您必須始終控制車輛並承擔全部責任,且僅應在自家宅院使用。肖先生認為,盡管彈窗中有消費者“承擔全部責任”“僅應在自家宅院使用”的表述,但並未以加粗加黑或下劃線等方式著重提醒。

揚子晚報記者查詢發現,在某知名短視頻平台上,特斯拉及其各地門店的官方賬號發布了大量使用“智能召喚”功能的短視頻,有些場景在公共停車場,並非自家宅院。

在特斯拉官網的訂購頁面上,“智能召喚”對應的解釋是“在合適的場景下”,但未解釋“合適場景”包括哪些。

記者又通過官網下載了Model3的車主手冊,在其第142頁查到,“智能召喚功能僅限於在熟知及可預測周圍環境的私家宅院停車場或車道使用。”

記者來到南京的一家特斯拉體驗中心暗訪。當記者詢問使用自動輔助駕駛功能時的責任劃定,銷售人員介紹,自動輔助駕駛功能會受到信號等因素的影響,在自動駕駛過程中出現任何事故,需車主承擔全部責任。該銷售人員沒強調“在自家宅院使用”。該銷售人員還說,EAP中的部分功能尚不成熟,不建議付費選裝。

在微博上,對特斯拉的“自家宅院”說法,有網友吐槽,“那得有操場大吧”。

3月2日上午11:00左右,揚子晚報記者將採訪問題發給特斯拉的一位對外事務經理,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肖先生介紹,已和特斯拉協商達成和解。

“自動駕駛”出事,保險賠不?

專家:現在可賠付但未來要修訂

“自動駕駛”是新興事物,出了事故算誰的責任?南京市律師協會保險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唐浩認為,既然是特斯拉免費提供的體驗功能,需要進一步看車主與特斯拉之間是否簽訂了相關協議及車主手冊中有無相關免責條款。如果協議沒有限制性約定、沒有相關免責條款,那麼特斯拉的做法不恰當,需要承擔產品責任。

有險企理賠員認為,遙控無人駕駛屬於免責情況,除非駕駛員在車體內開車造成傷害,不然不予理賠。不過,唐浩律師認為,上述案例,保險可以賠付。因為經查詢,保險人目前適用的電動車保險條款,與普通車輛(汽油)所使用的條款是一致的,並未對“自動駕駛”做出相應的界定和免責情形限制。而且,本案中的“智能召喚”也不是真正的“自動駕駛”(即完全脫離駕駛員控制),仍屬於駕駛員在操控、使用車輛。

唐浩律師也提出,未來保險公司要考慮“故障和事故是駕駛者操控問題,是車商產品質量問題,還是軟件設計問題”,並及時修訂新條款。

“無人駕駛”本質是輔助駕駛

消費者需謹慎,企業當充分告知

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鬆認為,當務之急是要從源頭上保障“無人駕駛”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相關行業標准規范、產品許可和質量管理法律法規有待完善﹔其次,要在社會公眾層面盡量理清“無人駕駛”概念的誤區。

他提醒說,大家需澄清一個概念。目前所謂的“無人駕駛”“自動駕駛”並不能真正做到“無人”“自動”,准確的說法應該是“自動輔助駕駛”。有些廠商和經銷商在宣傳中可能會將“無人”“自動”作為噱頭,但在正式的文書中並不如此表述。

因此,他提醒消費者在使用“智能召喚”“無人駕駛”功能前,務必仔細閱讀使用須知,保留相關証據。他還建議,企業要盡量做到信息的公開,對消費者的提醒要更加人性化、更加合理,在操作上更符合駕駛員的習慣。

財匯時評

“自動召喚”變“自動肇事” 安全應是“智能互聯”底線

5G的高速度、低時延、大容量讓“無人駕駛”、“自動駕駛”、車路協同系統、“智能互聯”等高科技逐步走進人們的生活。各類智能產品的出現,幫助人類的感官有了更多的延伸。

然而,首次使用特斯拉“智能召喚”,就“喚”出近2萬元的事故損失,這一糟心事令肖先生教訓深刻。他感覺,現階段的“自動駕駛”好比“雞肋”。他建議有意嘗試的消費者,一定要考察車企的售后,充分閱讀車主手冊后再決定是否購買﹔謹慎使用不完善的功能,莫讓“自動召喚”變成“自動肇事”。

客觀地說,上述案例中,肖先生有一定的責任。畢竟就算沒有加黑加粗,車主手冊和彈窗中是有提醒的。直到出了事故才發現,這樣的代價未免有些高。

但車企和經銷商在產品和服務上就沒有問題嗎?產品是否有瑕疵?宣傳上是否存在有意無意的夸大?對關鍵問題是否存在充分的告知提醒?

如果上述案例中的“智能召喚”功能隻能在“自家宅院”使用,豈不是“錦衣夜行”?何況宣傳片的場景就有公共停車場,消費者看后自然可能模仿。在實際情況中,家有“操場大宅院”的也是少數,大多數人的停車場景,還是在公共停車場。功能尚不成熟不完善的解釋,消費者可以理解,但未必信服。消費者會反問:那為何不等成熟后再推向市場?

智能化讓社會效率大大提高。“自動駕駛”“智能召喚”均基於“智能互聯”,高效和方便是“智能互聯”的精神,安全和可靠是“智能互聯”的底線。再炫酷的高科技也應以人為本,安全至上。今年消費維權年的主題正是“守護安全 暢通消費”,如何讓營銷服務更精細化、場景設計更人性化,讓消費者在安全的環境中愉悅消費,仍需各界努力。

(責編:蕭瀟、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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