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首例襲警罪案宣判 被告人獲刑1年6個月

2021年03月13日19:46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人民網南通3月13日電 (記者王繼亮)13日,江蘇首例襲警罪案在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公開審判,被告人謝某因襲警、危險駕駛一案,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500元。

警方介紹,本月3日凌晨1時30分許,謝某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后,不僅拒不配合民警工作,還先后兩次動手毆打民警。檢測結果顯示,謝某血液內的酒精含量達到每百毫升194毫克,達到醉酒駕駛標准。當日下午,因涉嫌襲警罪、危險駕駛罪,謝某即被崇川警方刑事拘留。

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謝某襲警、危險駕駛一案,這也是《刑法修正案(十一)》自今年3月1日施行以來,江蘇宣判的首例醉駕襲警罪案。崇川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謝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構成襲警罪,且應當數罪並罰。

(責編:唐璐璐、吳紀攀)

江蘇要聞

給領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