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份,無錫周先生充值2000元,辦了一張預充值健身卡。剛剛辦完之后,他突然接到公司方面的通知,調動至別的城市工作。
就在辦卡后的兩個小時,周先生火急火燎地趕回健身館,要求退卡卻遭遇拒絕。
辦卡兩小時反悔,商家要求扣30%違約金
“從我交錢到第一次找他們退款,中間間隔兩個小時左右,他們就明確表示不能退款,要麼就是轉卡給親戚朋友,要麼就退款損失30%手續費。也就是我剛交完2000元,過了兩個小時我就要損失600元,而且也沒有說具體什麼時候給我。”
為了核實情況,記者陪同當事人周先生來到杰仕健身無錫百樂廣場店,門店的接待人員再次拒絕了全額退還2000元預付款的要求。
工作人員介紹,雙方簽訂的會籍合同中約定:會員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視作違約,須按照會籍費30%支付違約金的條款。
但周先生卻表示,這份合同是交了錢以后自己才看到的,而且相關規定字非常小。
“密密麻麻的,一般人根本不會注意到這點,而且簽署這份文件的時候,銷售員也沒有明確指出注意事項。而且交了錢我沒有享受到他的任何服務,也就是在他那兒沒有消損他的任何成本,然后要扣除本金30%,我是不接受的。”
杰仕健身無錫百樂廣場店在營銷過程中,是否存在先繳費辦卡,后出示合同的現象呢?記者進行了核實。
記者:你們的合同是什麼樣的?
工作人員:現在看不到, 你要先繳費之后才可以有合同。
此外,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杰仕健身無錫百樂廣場店一次性預充值可以超過一萬元以上,違反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第十八條:單張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5000元的規定。
先交費后看合同 杰仕健身涉嫌違規被要求整改!
隨后,記者將了解到的情況,向無錫市惠山區文體局、市場監管局等職能主管部門進行了反映,執法人員立即來到該健身場館進行執法檢查。
檢查現場,杰仕健身無錫百樂廣場店經營經理彭麗再次表示,按照公司的辦卡流程,必須先繳費再簽合同。
無錫市惠山區文體旅游局執法人員華東明表示,健身房此舉違規,“你要先交錢再看合同,那這個肯定是涉嫌違規的,合同都不願意看,讓我先交錢,強買強賣。”
記者注意到,這份合同簽定的時間為2020年12月25日,約定該卡正式開始日期為2021年2月20日。也就是說周先生在簽定該合同當天提出退卡退款的要求時,該會員卡還沒有正式啟用。
在執法現場,經過多方協調,杰仕健身館方面同意全額退款,將在3月20日之前退還到賬。
執法工作人員提醒,在辦理大額預付費卡的時候一定要簽定合同,並逐一查看合同內容,不清楚的地方及時向經營者進行詢問。
針對預付卡消費亂象,4月1日江蘇省將正式執行《江蘇省預付卡管理辦法》。按照新規,經營者發行預付卡,消費者有權自付款之日起15日內無理由要求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