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記者從江蘇省民政廳社會事務處獲悉,日前,江蘇省民政廳、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明確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明確,建立補貼標准動態調整機制,自2021 年1 月1 日起,省定城鎮、農村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准分別按不低於130、90元/月·人發放。
各地民政部門和殘聯應統籌考慮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和保障標准調整及照護市場勞動力價格變化等情況,在統籌考慮省定標准調整的基礎上,合理測算本地區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准,並適時會同財政部門提出調整方案,報請同級黨委和政府確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准按照低保標准調整同步調整。
據了解,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標准動態調整機制是幫助困難群體改善生活、實現脫貧的重要制度支撐。去年,江蘇全省65.7萬余名困難殘疾人領取生活補貼,61.2萬余名殘疾人領取護理補貼。
11個設區市將“兩項補貼”范圍擴大至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護理補貼實現一二級聽力殘疾人全覆蓋,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按單人戶被納入低保,殘疾人健康水平、生活質量和獲得感明顯提高。
補貼標准的調整將有利於減輕殘疾人生活負擔,讓殘疾群眾有持續獲得感。
《通知》要求,加強殘疾人証信息變化核查﹔深化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應用,做好補貼對象動態管理和信息比對工作,提升補貼精准發放水平﹔落實補貼資金和工作經費,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准調整后應於2021 年7 月1 日前落實到位。
(來源: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王敏 編輯/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