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布今年首批集中出讓住宅用地:嚴格報名條件 限制過度競爭

2021年04月11日07:53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嚴格報名條件 限制過度競爭

  4月9日,南京市公布首批52幅、約225公頃集中出讓地塊,並發布加強住宅類用地出讓管理的新規。今年,該市計劃出讓商品住宅用地710公頃,供應量超過前五年(2016年-2020年)年均供應量13%。

  1月以來,南京市已開展招拍挂住宅用地的公開出讓,目前完成91公頃商品住宅用地的供應。根據自然資源部“兩集中、三批次”出讓要求,自3月起,該市在年內分3個批次集中統一發布住宅類用地出讓公告、集中統一組織出讓活動,非住宅類用地不需集中統一交易。7月、10月,該市住宅類用地供應計劃分別是47幅、約242公頃,32幅、約152公頃。

  首批集中出讓的52幅地塊,中心城區有33幅,六合、溧水及高淳等3個副城共6幅,龍袍、板橋、濱江、湯山及淳化等新城共7幅,湯泉、秣陵及東屏等新市鎮共6幅。這批地塊將於5月20日按“限房價、競地價”方式出讓,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銷售均價不得超過核定價格(裝修價格另行核定),最高銷售單價不得超過售價均價的110%(裝修價格另行核定)。當網上交易達到最高限價須通過搖號確定競得人的地塊,對商品住宅預售條件提高至完成住宅部分投資額的50%。該批次地塊配建的租賃住房,隻在住宅用地內建設,由競得人建成后用於租賃,不得上市銷售、不得轉讓、不得分割抵押(另有約定的除外)。該批次出讓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100%,住宅建筑單體預制裝配率≧50%,公共建筑單體預制裝配率≧40%,住宅建筑100%實行全裝修成品房交付(另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4月9日發布的《關於加強我市住宅類用地出讓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為促進土地市場平穩運行,抑制非理性競爭,防止出現哄搶土地、惡意抬高地價等現象,南京市嚴格競買人報名條件,競買人及同一集團成員企業不得報名競買(含聯合競買)同一幅地塊。對達到最高限價須通過搖號確定競得人的地塊,提高商品住宅的預售門檻,從原先要求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額的25%以上,進一步提升至50%。鑒於土地市場區域差異明顯、冷熱不均,該市將根據地塊實際情況,差別化設置不同的出讓條件,包括房地產開發資質要求、溢價率比例、競買保証金比例等。由於開展集中交易,地塊數量較以前增加4倍以上,對網上交易的穩定性和安全性提出更高要求,為更好地做好網上交易服務,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適當調整交易規則,優化交易流程,減少交易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表示,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按照“租購並舉、因城施策”原則,加強地價房價聯動、優化價格指導,“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除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南京市還將嚴格落實“單列租賃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在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中佔比一般不低於10%”的要求,增加租賃住房用地供應,引導租賃住房合理布局,完善租賃住房發展體系。今年,該市租賃住房用地供應面積目標為87.15公頃,能夠提供租賃住房205萬平方米、約3.6萬套。

  為滿足多層次住房需求,加快構建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售並舉的住房供應制度,該市將優先落實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房、復建安置房等住房的土地供應,繼續通過限地價競配建、競自持等方式培育租賃住房供應市場主體,持續推進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項目,拓寬租賃住房來源。統籌利用好公共租賃住房用地,出讓商品住宅、工業用地配建的租賃住房等,促進解決新市民等群體的住房問題。

  該市還提出,根據城市人口規模、總體功能布局、職住比例、公共設施配置、交通便捷性等,合理安排住宅用地,引導人口優化分布,提高人居環境質量。根據各區發展特點和定位,在老城重點推進功能完善和拾遺補缺,在新城大力推進產業帶動和功能提升。推進功能導向型收儲和出讓,根據人口分布和軌道交通、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職住平衡”,加大產業用地集中區域以及軌道交通沿線的住宅用地供應。

  據悉,該市已供應的存量住宅用地共558宗,總面積約3037.22公頃,包括未動工住宅用地面積約1282.83公頃,已動工未竣工住宅用地約1754.39公頃(其中未銷售房屋的土地面積約626.15公頃)。(徐冠英)

(責編:黃竹岩、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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