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效果初顯 江蘇上萬對申請離婚夫妻放棄登記

2021年04月15日23:39  來源:荔枝新聞
 
原標題:離婚冷靜期效果初顯 江蘇上萬對申請離婚夫妻放棄登記

  今天(4月15日),記者從江蘇省民政廳獲悉,自今年1月1日起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后,截至4月15日江蘇已有10303對申請離婚的夫妻放棄登記。

  據江蘇省民政廳社會事務處介紹,自1月1日起共有72106對夫妻提出離婚申請,其中548對在離婚冷靜期主動撤回,還有9755對在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証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冷靜期的實施,意味著一對夫妻提出離婚申請后,有30天的“冷靜期”和30天的手續辦理期。在30天“冷靜期”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申請。如果30天內雙方都沒有撤回申請,在接下來的第二個30天內,雙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証。

  經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將予以登記並發放離婚証。雙方沒有親自到場申請辦理離婚証的,視為撤回離婚申請,如果還要辦理離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請。為了貫徹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隨后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新調整后的離婚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証)等。

  目前,江蘇共有婚姻登記機構102個,記者在江蘇多處婚姻登記處採訪看到,在顯眼處都張貼著新的離婚程序。據江蘇省民政廳社會事務處副處長何正標介紹,婚姻登記處聘請了心理咨詢師、社工、律師等專業人士為公眾免費提供婚前輔導、婚姻家庭關系調適、離婚調解、法律咨詢等服務,為婚姻家庭保駕護航,可以在江蘇省民政廳網站預約接受免費服務。據何正標介紹,離婚冷靜期實行以后,婚姻家庭輔導服務的介入更加有效和及時,大部分離婚當事人都願意走進婚姻家庭輔導室,接受調解和咨詢,挽救婚姻。

  (來源: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王敏 編輯/蔣婕)

(責編:張妍、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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