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要公平也要兼顧效率

2021年05月14日11:27  來源:光明網
 
原標題:光明網評論員: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要公平也要兼顧效率

針對部分醫保談判藥品出現“進院難”現象,國家再出新政。

5月10日,國家醫保局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了《關於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指導意見》。“雙通道”是指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兩個渠道,滿足談判藥品供應保障、臨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並同步納入醫保支付的機制。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這是首次從國家層面,將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醫保藥品的供應保障范圍,並實行與醫療機構統一的支付政策。

醫保基金是大眾的“保命錢”,如何用好這筆錢,事關國計民生,意義重大。對此,既要考慮公平,也需兼顧效率。設定一個公眾認可的公正目標,利用醫保強大的規制力量來實現公正,是醫保體系及其制度的總體目標。正是基於這個目標,始於2015年的醫保藥品談判已進行數輪,談判成功的藥物涉及腫瘤、心血管、罕見病等疾病領域,平均降幅均在50%左右。“你們再降一塊錢都降不成嗎?”“降價別跟擠牙膏似的”“7和4連在一起真的不好,對於患者來講的話,真的不太吉利”……當時,談判專家“靈魂砍價”的畫面,在網上刷屏,讓大眾振奮。

在社會的熱切期盼中,數百種藥品通過談判納入了最新版國家藥品目錄。按照醫保談判的邏輯,這是一件國家、百姓、藥企多贏的事——為藥企創新提供廣大市場空間的同時,也為人們的治療需求提供了更多價廉高效的選擇,而醫保談判擠出了藥價中的部分水分,使得在醫保范圍內“用得起藥”的問題得到了緩解,這無疑是向公平邁出了一大步。

但現實中,受制於藥品零加成、醫療機構藥品品規數量管理、藥佔比等多種原因,部分患者在醫院不能順利開到藥,也就出現了藥物“進得了醫保卻進不了醫院”的尷尬境地。雖然國家醫保局多次明確要求各地不得以“費用總控”“藥佔比”和醫療機構基本用藥目錄為由,影響談判抗癌藥的供應和合理用藥需求,可事實上有醫生在社交媒體上吐槽,出於醫院自身成本和醫生考核壓力的考慮,他們常常建議患者去藥房自費購買已經進入醫保名錄的藥品。

如何將醫保談判所設想的公平落實到用藥者身上,不是醫保談判所能解決的問題。用藥者用藥的問題,是整個醫保體系的效率問題。用藥者用藥問題不解決,所謂公平就沒有效率,就是一句空話。通過醫保談判,人們見識到了醫保制度所具有的巨大的規訓力量。解決效率問題,也同樣需要借助醫保體系的規制力量。

此次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患者不必去醫院,在家門口的藥店就可以刷醫保卡買到醫保談判藥物,這正是現實的認可與政策修補:一來,發揮了社會和市場的力量進行多元治理,而非僅靠政府單打獨斗﹔二來,關口前移、重心下移,零售藥店用靈活的形式直接面對消費者,能夠更好滿足多樣化需求,更快監測和預警短缺信息,在終端提高供給藥品的效率。

關鍵是,醫保體系並非完全依市場原則而運作,醫保體系所附有的“賣藥”也就不能以利潤為唯一運營目標。對進入醫保體系的藥店,有必要實行開放式的白名單制度,對那些不顧所需而“隻賣貴的”的藥店,迅即剔出名單。接下去,如何推動醫保談判藥品更順暢地進入藥房,促進“雙通道”機制落地,還要解決藥房利潤率低、電子處方流轉平台對接等問題,同時對藥房的監管也考驗政策執行能力。醫保談判及其后續安排,更重要的是改變社會對醫療和用藥的預期。常見病及其常用藥,就應該薄利。過去那種“劫道的不如賣藥的”現象應該結束了。想發財,別賣藥,靠賣藥發財的觀念該改變了。

(轉載請注明來源“光明網”,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責編:蕭瀟、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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