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沉迷系統”應成為兒童節最佳禮物

2021年05月25日16:41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防沉迷系統”應成為兒童節最佳禮物

政府相關部門必須加強監管,督促網絡服務商嚴格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不能縱容游戲經營商過度逐利,誘惑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網絡企業要進一步探索和強化技術防控的實用性,包括完善網絡交易行為的監管,身份識別技術的提升,填補技術漏洞提升管護能效等措施,真正發揮自身在防沉迷上的技術優勢,守好未成年人保護的第一道關口。

“六一”國際兒童節即將到來之際,各主要視頻、直播、游戲等網絡平台紛紛升級青少年防沉迷系統,優化“青少年模式”內容池。6月1日前,所有上線運營的游戲須全部接入國家層面的實名驗証系統。專家表示,應盡快建立統一的防沉迷標准,以行業合力防治未成年人網絡沉迷,政府、社會、學校和家庭應各盡其責,幫助未成年人提高網絡素養。

截至2020年12月,我國網民人數達9.89億,互聯網普及率達70.4%,其中學生網民佔比最高(21.0%)。互聯網成為學生獲取信息、認識世界和休閑娛樂的重要途徑,同時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自控力不足,容易陷入網絡不能自拔。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明確強化網絡保護,要求網絡防沉迷系統必須發揮應有的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防沉迷系統應當成為送給孩子們的最佳節日禮物。

國家網信辦推出的青少年防沉迷系統採取統一運行模式和功能標准,在“青少年模式”下每日使用時長限定為累計40分鐘,關閉站內搜索、內容分享、拍攝發布、充值打賞等功能,確保內容池更健康更有益。目前,各主要網絡平台均已升級防沉迷系統,限制未成年人上網時間,提供寓教於樂的健康內容,引導青少年正確使用網絡,樹立良好的上網習慣。

現在青少年是移動互聯網時代“原住民”,網絡已經全面普及,單純禁止孩子使用電子產品不現實,也會延誤孩子對互聯網的理解,不利於未來成長。採用防沉迷系統的目的,不是為了杜絕未成年人使用網絡,而是發揮系統的限制與監管功能,幫助孩子學會合理使用互聯網,從而更好地適應未來社會。

防沉迷是互聯網企業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防沉迷技術的運用,有助於網絡企業將自身責任落實到位,形成第一道“防火牆”。從已有的經驗來看,僅靠網絡企業的技術干預和介入,很難真正達到防沉迷的目的。據報道,盡管許多網游和手游都設計有防沉迷系統,包括實名制驗証、游戲時間限制、收益限制等功能,但實際應用中,這些措施難以排除通過借用驗証資格、更換賬號等方式“攻破”的可能,難以切實發揮作用。其間除了技術本身存在漏洞,通過游戲經營商在注冊審核上嚴格把關,讓防沉迷系統發揮作用也至關重要。

鑒於此,政府相關部門必須加強監管,督促網絡服務商嚴格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不能縱容游戲經營商過度逐利,誘惑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網絡企業要進一步探索和強化技術防控的實用性,包括完善網絡交易行為的監管,身份識別技術的提升,填補技術漏洞提升管護能效等措施,真正發揮自身在防沉迷上的技術優勢,守好未成年人保護的第一道關口。

家長要嚴格履行監護責任,既要從自身做起以起好榜樣示范,又要進行有效的監督與引導。在借助技術進行防沉迷的基礎上,家長自己應當放下手機多陪伴孩子,多與孩子溝通、交流,幫助孩子做到健康上網、正確用網。學校要發揮好引導與教育的作用,應多組織適合未成年人身心需求的校園活動,填補其精神需求並實施需求替代。隻有網絡企業、學校和家庭都能盡職盡責,多方互動和全員參與,才能密織一張保護未成年人權利的管護網。

防沉迷系統可能對網絡平台的收入和利潤造成影響,這也是之前一些平台消極對待的主要因素,導致防沉迷系統未能充分發揮效力。新版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后,監管部門的一項重點工作,就是要對平台加強監督約束,督促其嚴格落實相關法規和標准,對陽奉陰違者依法重罰,嚴重者予以吊証處置,以嚴格執法推動形成青少年網絡權益保護善治。

(責編:蕭瀟、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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