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將從今年6月起正式施行。兩部法律明確:公安機關在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時,要用適當方式、在適當場所進行,以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名譽權、隱私權和其他合法權益。早在去年8月,南京公、檢、法、司、民政、教育等部門就共同參與建立了首個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証和保護中心。截至目前,已為20多人次提供保護和救助。

南京首個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証和保護中心位於建鄴區蓮花派出所內。它是用於辦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專用場所,設有詢問調查室、會商室、身體檢查室等,集詢問取証、心理疏導、創傷修復等功能於一體。
在保護中心的詢問調查室,記者注意到與常規的詢問調查室相比,這裡更像是一個未成年人休閑、娛樂的區域。這裡有適合未成年人玩的玩具,有適合他們看的書籍。旁邊還設有情緒宣泄區以及心理疏導區,這些都是為了在辦案過程中緩解未成年人焦慮、恐懼的情緒。

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蓮花派出所辦案民警陳永告訴記者, 今年3月份,轄區內發生了一起強制猥褻案件,受害人是一個小女孩。工作人員把她帶到保護中心來,小女孩一開始進來也是非常沉悶,不敢說話。后來辦案民警發現小女孩的眼神有意無意的會往書籍上瞟,然后民警就把書籍拿下來,跟她一起先討論書籍上的內容。漸漸地小女孩開始很清晰地講訴了事實經過,警方也找到了嫌疑人,並對其採取了強制措施。
南京首個“一站式”取証和保護中心自成立以來,已接待過與猥褻兒童案、聚眾斗毆案等有關的受害人或嫌疑人共計20多人次,有效地協助辦案人員在偵辦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時實現一次詢問、高效取証。

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預審大隊副大隊長劉昱介紹,在辦理這類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當中,一般會挑選一些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點,擅於做思想教育工作並且具有一定辦案經驗的民警。在詢問當中會減少詢問的頻次,一次性把詢問工作做到底,防止對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侵害。
此外,“一站式”取証和保護中心還為涉案的未成年人落實法律援助、心理干預、經濟救助和就醫的工作流程,為其搭建綠色通道。
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田甜 仇煜 供稿/建公宣 編輯/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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