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凶手叫作“老實人”:媒介素養與法治信仰的雙重喪失

2021年06月01日14:40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原標題:把凶手叫作“老實人”:媒介素養與法治信仰的雙重喪失

  相隔一周時間,遼寧大連、江蘇南京相繼發生兩起駕車撞人的惡性事件。據警方通報,5月22日,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投資失敗無法接受,失去生活信心,遂產生報復社會心理,在大連街頭以駕車沖撞路人的極端方式實施犯罪,造成5死5傷。5月29日,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因感情糾紛行凶,在南京街頭駕車撞人並持刀捅人,所幸受傷群眾暫無生命危險。

  兩起以極端方式行凶傷人的事件,讓無辜群眾遭受莫名傷害,沖擊著公共安全的底線。對這種極端暴力凶殘的行為,主流輿論一致呼吁嚴肅查清事實,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法律制裁。

  然而,案件發生以后,網絡輿論上還是出現了一種奇怪的論調。盡管不否認嫌疑人傷害無辜群眾的基本事實,但這些論調把犯罪嫌疑人塑造成“老實人”——在男女關系中女方出軌,導致男方憤而行凶,是此類言論常用的話術。“布衣之怒,流血七步”“老實人被欺負,終於爆發了”……這些具有強烈情緒代入感的語言,竭力將犯罪動機合理化,仿佛當街駕車撞人是“替天行道”。

  不少把犯罪嫌疑人描述成“老實人”的敘事,完全是缺乏事實依據的謠言,屬於一廂情願的“腦補”。像在大連轎車撞人事件中,犯罪嫌疑人劉某是因投資失敗而產生報復社會心理,完全與男女關系無關﹔而在南京的事件中,受害者之一的女性已經與犯罪嫌疑人離婚,在法律意義上結束了婚姻關系。仔細推敲,犯罪嫌疑人因自身欲望得不到滿足而挾私報復,哪裡還有一丁點“老實人”的樣子。

  在法律面前,判斷一個人老不老實的標准隻有一個,那就是其是否嚴格遵守法律。一個違背法律規范,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無論如何都跟“老實”二字沾不上邊。

  現實中,不排除確實有一些原本安守本分的人,因為受到他人的侵害或欺凌,而喪失了對法治的信仰,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然而,法律不能因為作案者的過往而網開一面,如果縱容這種冤冤相報的風氣,隻會對社會安定造成更大的破壞。每個人都要明白,以暴易暴、對他人行使私刑,換不來真正的公平正義。

  隻有明辨是非、堅信法律,類似“凶手是‘老實人’”的言論才不會繼續擾亂輿論空間。對每一個參與公共輿論生活的人而言,在此類突發性治安事件面前保持審慎,以事實和法律為基准下判斷,不僅是媒介素養的體現,也是對法律素養的檢驗。至於那些別有用心的謠言,有關部門也要及時進行干預,對有意混淆視聽的造謠傳謠者進行處置,絕不姑息造謠傳謠,維護法治天空的清朗與安寧。

  與此同時,限制血腥暴力內容的傳播,不妨礙案件事實經過的公開。在揭露暴力犯罪人員惡行的時候,避免對細節的渲染描述,是維護社會安寧和公共利益的必要舉措。

  總而言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以種種子虛烏有的借口,為違法犯罪者開脫,將血腥殘暴的極端行為合理化,是對公共安全和社會治理的挑舋,也是對每個安分守法者的挑舋。(王鐘的)

(責編:黃竹岩、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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