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1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公布 繼續全面實行“公民同招”

2021年06月05日07:22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繼續全面實行“公民同招”

省教育廳日前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招生通知》)。本報記者就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比較關心的一些問題,採訪省教育廳基教處相關負責人。

問:今年《招生通知》出台有何背景?主要想解決怎樣的問題?

答:2019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對中小學公民同步招生改革作了總體部署。今年,國家在去年順利實施義務教育學校公民同招的基礎上,將推進普通高中公民同步招生工作列為重點任務,即中央文件提出的“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審批機關統一批准的招生計劃、范圍、標准和方式同步招生”,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防止“縣中塌陷”,杜絕“超級中學”,切實維護教育公平,構建良好教育生態。江蘇義務教育整體水平走在全國前列,但仍有極少數學校不注重內涵發展,變相“掐尖”招生,加劇了社會焦慮,不利於教育公平。各地在落實《招生通知》時,要鞏固去年義務教育公民同招的成果,進一步糾正民辦學校違規招生行為,堅持屬地管理,同時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信教”等形式代替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確保義務教育規范健康發展,切實保障每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問: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范圍如何劃定?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范圍有何區別?

答: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嚴格按照就近入學要求,根據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劃定的學區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堅持屬地化管理原則,在學校審批機關的轄地內招生,具體招生對象范圍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明確。滿足審批地入學需求后仍有空余學額的民辦學校,經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后可適當擴大范圍,原則上不得跨設區市招生。

問: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政策與往年相比有無變化,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如何規定?

答: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最新文件要求,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實行屬地招生。地處縣域(不設區的市)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本縣域內招生﹔地處設區市城區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所在區或若干城區內招生,具體招生范圍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確定。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必須同步招生,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

今年還將繼續落實熱點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政策,堅持指標到校,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確保分配比例不低於70%,並向薄弱初中傾斜,不得跨區域分配指標。

問:如何確保公辦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范招生、同步招生?

答:《招生通知》明確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通過筆試、面試(談)、評測等方式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証書、競賽成績或考級証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公辦學校採取登記入學或書面通知入學,熱點公辦學校的空余學位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証小學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額且多余名額少於報名人數的,也要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今年繼續全面實行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做到公辦民辦學校招生時間大體一致,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體步驟,由各設區市或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設定並向社會公布。所有中小學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提前摸底爭搶生源,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此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嚴格執行均衡分班,不得以分層走班等形式變相分快慢班。總之,義務教育階段無論是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都要免試入學,在入學時做到有教無類,入學后盡量做到因材施教,確保人人享有公平的義務教育。

問:中小學校在特長生招生方面有何規定?

答:自去年起,我省根據國家部署要求,全面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長生招生。義務教育階段體育藝術類專門學校的招生方案,須報審批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招生時可進行體育或藝術的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

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由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學校特色方向,通過招生錄取改革政策,積極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招生名額納入統一招生計劃。自主招生名額原則上不得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5%,自主招生方案須經設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自主招生應在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結束后再進行。除體育、藝術和小語種類型可在設區市范圍內招生外,其他類型在規定的屬地范圍內招生。

本報記者 王 拓

(責編:唐璐璐、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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