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劉埠國家一級漁港,歸港漁船千帆林立。蘇如漁運08186船老大繆開豐,趁著伏季休漁,給漁船重新刷底漆,忙得滿頭大汗:“縣鄉鎮村各級港長,不單來培訓消防救生知識,還按照新出台漁船違規記分辦法,檢查刷好后船名號、編號標注等各項安全細節,否則記1分!”
我市全面推行漁港“港長制”,構建“布局一體、管理標准、信息共享、全域覆蓋”的漁港管理新模式,筑牢守護漁民生命安全的“天網”。今年5月1日,我市又出台違規漁船記分管理辦法,讓“安全網眼”更細密,為全面實現“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管漁”奠定基礎。
“港長制”壓實責任
啟東呂四國家級中心漁港,長576米、總計6組銀白色港區膜結構大棚,呵護著數百艘進港休整漁船。啟東漁政大隊黨支部副書記姜備軍介紹:漁船兩年就要做一次保養,而啟東地區漁船有727艘,按照“港長制”和“記分制”要求,其余漁船在如東、海安等地簽約維修。
在這個總投資超過20億元、年魚貨卸港量30萬噸,目前中國功能最完善的綜合性人工漁港,市農業農村局漁政監督大隊、呂四港鎮漁業漁港局、綜合執法局、市公安邊防、船閘管理所等部門駐港辦公,“港長制”早已實體化運作,“一支隊伍、綜合執法、智慧管理”已常態化運行,成為漁獲物定點上岸、漁港水域污染防治全國試點。
“港長制”,壓實漁港管理主體責任。啟東建立市、鎮兩級“港長制”組織體系,由市政府分管負責人、呂四港鎮主要負責人分別擔任市級、鎮級港長,全面深化漁業安全隱患排查,嚴禁不符合要求的漁業船舶下水作業。2019年成立至今,查處“網証不符”、涉漁“三無”船舶和子、異地挂靠和私下買賣租賃漁船救生雨褲配備不到位,北斗不開機、進出港不報告等違反漁業安全生產違規違法行為256起。
但漁業安全管理,細節仍待完善。國家、省、市涉及漁港、漁船和船員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近40則,體系龐雜,部分條款缺乏可操作性。對此,姜備軍說,記分辦法對漁船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細致梳理、分門別類,厘清行為危害輕重程度,明確整改措施的實施期限和具體方式,讓漁業安全法規可操作,有權威。
“記分制”精細管理
“未按規定進出漁港報告的,未安裝、開啟、使用安全通導設備的,不服從政府和主管部門關於防台、避風、召回等指令的……這些行為都要記分。”市農業行政執法支隊副隊長葛伯均說,“伏季休漁期間,港口一般‘隻進不出’,漁船需要出港或移泊,都需要填寫申請表和報告書,一艘漁船要到附近的船塢進行修理,也要報告。”
“記分管理辦法”評價了類似常見的27種漁船違規行為,其中有一些行為未被法律完整評價,我市農業農村部門加以細化,完善條款。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殷淑芳介紹,比如《江蘇省漁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規定“從事海上作業的漁業船舶應當編組(隊)作業,並保持相互通信暢通”,但隻有禁止性規定,沒有配套罰則。再比如法律沒有明文禁止“拒不回船籍港伏休”的行為,但我們將之與“拒不執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關作出的停航、改航、停止作業等決定”的行為進行關聯,再依據相關條款進行處罰,實現了監管全覆蓋。
人防、技防、設施防,與記分制精細管理,形成聯動之勢。啟東市副市長袁聖菊介紹,啟東智慧漁港監控智慧中心二期工程已開始實施,港長們在沿海沿江各港口摸排“技防”盲點,港長辦公室工作人員巡江巡海,通過電子打卡,實時發現浮子筏等違法現象。
據悉,在原有的沿海監控的基礎上,我市布局港口雷達及船用智能監管系統,通過港口雷達對違規出海的漁船實施掃描監控,通過船用智能監管系統,對漁船上不穿著救生衣、未按規定保持瞭望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讀取抓拍、及時提醒,拒不整改的,按記分制給予處罰。
“除盲區”本質安全
消除監管盲區,實現本質安全,記分制仍有完善空間。
理順海洋漁船層級管理體制,提升智能化監管手段,規范安全生產行為,我市農業農村等各部門始終在努力。但海洋漁業生產周期長、離岸遠,海上漁政執法力量有限、漁民容易重效益輕安全,海洋安全生產事故仍然多發、頻發。
違規記分處罰不是目的,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完善軟硬件設施,履行提醒監督職能,提升漁業本質安全生產水平才是根本。如東農業農村局漁業漁政科陳劍呼吁:面對漁船大型化的發展要求,本、外籍作業漁船生產、休漁、避風要求,劉埠漁港擴建迫在眉睫。
記分制綜合運用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手段,對數次違規的漁船進行記分管理,達到相應的分值,立即停航整改,較之於之前的罰款放行,震懾效果明顯。市農業農村局局長朱進華介紹,執法必嚴,法外有情,該局一批補短項目正在實施,指導漁民配備易穿戴的夏季救生衣、新型救生雨褲,以及更新一批實時在線的北斗系統等,保障漁船通導設備的完備性,提高漁民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能力。
本報記者 楊鈺穎 施曄
本報通訊員 張玉榮